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3-92824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11月21日 |
标 题: | 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应急发〔2023〕237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11月21日 |
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吕应急发〔2023〕237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为深刻汲取我市离石区永聚煤业办公楼“11·16”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11·16”重大火灾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市安全生产警示暨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会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感紧迫感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以此次火灾事故为戒、举一反三、查漏补缺,按照《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持续开展全覆盖、地毯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住风险、守住底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带队排查,要组成检查组常态化开展检查。要多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一线,深入现场,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坚决杜绝走过场、流于形式。对隐患排查不全面、整改措施不落实、安全生产无保障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下达执法文书, 坚决予以停产、停工、停业整顿,该取缔或者关闭的坚决取缔关闭。
二、突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聚焦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以及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及负面清单,突出近三年发生事故和排查出重大隐患的企业以及目前处于停产停工的企业,针对安全监管重点部位及安全监管薄弱环节,从严从细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要深入检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规程标准执行、隐患排查整改、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反思剖析原因,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健全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坚决有效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三、转变作风,切实抓严抓紧抓深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工作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全省应急管理系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坚持严的基调、紧的状态、深的精神、细的举措、实的作风,全方位全链条抓好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检查流于形式、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隐患排查整治不力,以及工作滞后、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要进行曝光、通报、约谈。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重大事故隐患,存在应发现未发现、应处罚未处罚等执法“放水”行为的,以及对非法煤矿、违法盗采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要移送纪委监委、组织、公安等部门追责问责。
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