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3-92872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11月24日 |
标 题: | 关于在全市民爆生产销售领域持续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应急发〔2023〕239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11月24日 |
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在全市民爆生产销售领域持续深入开展
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
吕应急发〔2023〕239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我市离石区永聚煤业办公楼“11·16”重大火灾等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山西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局关于在全省民爆生产销售领域持续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晋科工发〔2023〕57号)文件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市局决定持续深化全市民爆生产销售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聚焦认不清、想不到、易忽视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结合当前岁末年初冬季事故易发多发特点,举一反三,集中开展安全意识大教育、安全隐患大排查、安全问题大整治、安全责任大落实活动,进一步强化全市民爆生产销售企业风险管控和事故防控能力,堵塞风险漏洞、消除隐患盲区,坚决管控事故风险,确保全市民爆生产销售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全市民爆生产销售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领导组负责持续深入开展重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组建工作专班,设在市局危化科,负责行动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和统计汇总等工作。
二、开展安全意识大教育
(一)组织专题学习研讨。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与近三年来对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指示,班子成员对照上级要求和自身职责谈体会、找差距。
(二)组织警示教育。召开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大会;组织本单位和辖区内民爆企业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和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
(三)组织专题培训。要分别组织本单位执法人员、辖区内民爆企业全员开展不少于一天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培训。
(四)组织应急演练。要组织辖区内民爆企业针对易发事故种类组织开展疏散逃生和应急救援演练,提升干部职工自救互救能力。
(五)组织宣传教育。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介和载体开展风险防范、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等安全常识宣传,提升全民安全意识。
三、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
(一)聚焦重点场所部位、高危作业环节,采取多种形式,持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冬春季节消防安全攻坚治理行动,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二)聚焦危害程度大,有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安全隐患,按照《全市民爆生产销售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对照《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指南》(WJ/T9100-2022)明确的民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持续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进一步查细查实重大事故隐患,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实行闭环管理,确保整改到位。
(三)聚焦民爆物品是否存在生产线专用设备超过使用年限、使用现场混装炸药生产设施生产包装炸药并出售、库房违规存放等现象;生产工房、液铵储存罐(区)、库区及生产专用设备配备的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等;厂(库)区周边是否存在杂草等易燃物,深入排查易造成火灾事故的风险隐患。
(四)聚焦具有较大火灾风险、人员活动集中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人员密集场所、敏感特殊场所、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和其他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场所进行全面筛查,把握冬季火灾事故规律特点,深入查找薄弱环节和重大风险,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坚决防止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五)聚焦办公场所、食堂、浴室、宿舍、文化体育活动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排查整治电气线路老化、电路过载、装饰装修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消防设施短缺损坏、封闭安全出口等可能造成火灾事故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房屋承重构件存在明显损伤、裂缝或变形,可能造成坍塌事故的风险隐患。
(六)聚焦动火、有限空间、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环节,排查整治安全风险未辨识、危险作业不审批、管控措施不落实、防护用品不配备、人员培训不到位等可能引发火灾、燃烧爆炸、中毒窒息、高处坠落等事故的风险隐患。
(七)聚焦冬季安全风险,针对冬季低温雨雪冰冻大风等恶劣天气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做好防冻防凝保温伴热措施,确保各项温度、压力等关键指标控制在合理区间,保证生产装置运行稳定。各企业应为岗位人员配备棉服、棉帽、手套等劳保用品,强化防静电安全措施,密闭场所巡检作业时必须配备便携式气体检测仪防止有害气体聚集造成中毒窒息风险。及时清扫保持室外人员车辆通道,防止地面湿滑结冰造成车辆碰撞或人员跌落事故,室内作业场所保持人员作业舒适温度,防止人员精神状态不佳导致操作事故。密切关注气候变化,准确掌握气象灾害信息,做好生产组织和应急处置准备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四、开展安全问题大整治
(一)聚焦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开展整治。重点整治“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没有把身边的事故作为警示,对苗头性的风险隐患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更没有对照检查整改,导致发生同类事故的问题;作风漂浮,工作不认真不扎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质量不高,异化为一个动作、一种形式的问题。
(二)聚焦“四超”“三违”问题开展整治。严厉整治“四超”(超员、超量、超产、超时)和“三违”(违法建设、违法生产、违法经营)行为,以及未制定各岗位的操作规程,员工操作规程不落实,未对“四超”“三违”人员进行处罚等问题。
(三)聚焦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问题开展整治。重点整治未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等问题。
(四)聚焦现场管理混乱问题开展整治。重点整治未落实县级主管部门月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月查、分管负责人旬查、安全管理机构和车间周查、班组日查机制,现场安全管理混乱等问题。
(五)聚焦应急处置不力问题开展整治。重点整治应急救援机构不健全、运行不顺畅、履职不到位;应急(消防)救援物资、装备或设施不配备,维护、保养、管理不及时;应急救援预案未制定,未开展演练、评估和修订;应急预案培训不到位等问题。
(六)聚焦对外包外租管理不到位问题开展整治。重点整治工库房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
五、开展安全责任大落实
(一)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一是持续保持监管高压态势,按照县级主管部门对属地所有生产销售企业每月至少检查一次的要求,深入一线,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细致检查。二是加大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力度,对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现场录制影像资料,进行公开曝光,依法从严查处,形成震慑。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依法实施限期整改、停产整顿等措施,坚持关口前移。四是强化专家技术支撑,要带领民爆行业专家,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查细查,指导帮助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强化问题跟踪整治。
(二)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一是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七项职责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主要负责人承诺制内容,开展自查检视,及时查漏补缺,检视整改情况报备。二是督促企业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重大事故隐患由主要负责人领衔整治;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严格落实分级分类管控措施,实施清单管理和风险告知。三是加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管理,健全完善并公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四是强化安全生产投入保障,要求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将安全生产费用计入生产成本,自提自用、专户核算。
(三)严格严肃追责问责。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鲜明导向,坚持“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理念。对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力,以及工作滞后、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进行曝光、通报、约谈。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要坚决贯彻、逐条逐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深刻认识做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坚持“五不为过”、做到“五个必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落实,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要深化治理不担当不作为,完善抓常抓细抓长的长效机制,彻底纠正搞形式、走过场等问题。要坚持眼睛向下、身子下沉、重心下移,深入一线开展督导检查,对辖区内民爆企业督导检查要实现全覆盖。
(三)注重经验总结,强化信息报送。要健全完善工作台账,注重总结经验做法,及时收集汇总本辖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每月10日、20日向市应急局报送工作进展;2024年2月25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