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23-92878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年11月24日
标      题: 关于在全市民爆生产销售领域开展冬春火灾防范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吕应急发〔2023〕240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24日

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在全市民爆生产销售领域开展冬春火灾防范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吕应急发〔2023〕240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为全面落实《山西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局关于在全省民爆生产销售领域开展冬春火灾防范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晋科工发〔2023〕58号)文件精神,我局决定在全市民爆生产销售领域开展冬春火灾防范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压实各方责任

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我市离石区永聚煤业办公楼“11·16”重大火灾事故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两个至上”理念,以“时时放心不下”的使命感、责任感,抓实抓细各项防范措施。要切实履行好属地安全监管责任,持续保持监管高压态势,建立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全覆盖”常态化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要督促企业提高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健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严格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聚焦重点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整治

要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结合辖区内民爆企业实际和冬季火灾特点,迅速开展冬春消防安全防范专项整治行动,聚焦生产线、工(库)房、现场混装作业、厂(库)区周边等场所,重点整治可燃易燃材料装修装饰、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超负荷用电、安全出口封闭堵塞、生产现场粉尘积聚、静电防范不到位、消防设施设备失效等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工作台账,按照“五落实” 的要求进行整改,形成闭环管理。聚焦办公场所、食堂、浴室、宿舍、文化体育活动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排查整治电气线路老化、电路过载、装饰装修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消防设施短缺损坏、封闭安全出口等可能造成火灾事故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房屋承重构件存在明显损伤、裂缝或变形,可能造成坍塌事故的风险隐患。

三、加强宣传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要组织辖区内民爆企业结合近期典型火灾案例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剖析火灾原因,解读事故教训,警示全员、教育全员。针对生产经营场所区域特点,制作消防安全提示挂图、视频,在醒目位置张贴、播放。要分区域设置明显的安全疏散路线提示标牌,提醒人员关注、熟悉。要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员工消防培训,掌握火灾扑救本领、安全疏散和逃生自救要点,确保发生火情第一时间能够科学处置、及时疏散。

四、强化应急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在岗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发生火灾险情及时报告,适时启动应急响应。要加强对辖区内民爆企业消防高风险场所的调研,督促企业配齐专(兼)职消防队伍和器材装备,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处置预案,开展针对性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临近年终岁尾,要针对辖区内民爆企业生产经营规律和特点,狠抓各方消防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统筹做好当前各项消防工作,加强火灾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坚决维护全市民爆生产销售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吕梁市政府信息中心承办   技术支持:吕梁市政府信息中心

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永宁中路9号     网站技术联系电话:0358-8222583

版权所有:吕梁市人民政府网  晋ICP备06004910号-1  网站标识码:1411000003

晋公网安备 141100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