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3-95215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12月05日 |
标 题: | 关于山西西山晋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斜沟煤矿恢复生产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应急发〔2023〕250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12月05日 |
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吕梁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关于山西西山晋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斜沟煤矿恢复生产的通知
吕应急发〔2023〕250号
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关于山西西山晋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斜沟煤矿复工复产的请示》(西山煤电字〔2023〕518号)已收悉。山西西山晋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斜沟煤矿为2023年11月24日井下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亡人事故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矿井。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复产复建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12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晋安办发〔2019〕10号)规定,在你公司对山西西山晋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斜沟煤矿复产初验合格的基础上,我局抽调工程技术人员于2023年12月2日-3日对该矿进行了复产验收,现场验收合格。经研究,现就复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山西西山晋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斜沟煤矿从即日起恢复生产。
二、你公司要督促山西西山晋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斜沟煤矿严格按照山西省煤矿生产能力要素公告的采掘工作面个数组织作业,严禁超设计或公告能力组织生产;严格执行《煤矿单班入井(坑)作业人数限员规定》,严禁超定员组织生产。
三、你公司要督促山西西山晋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斜沟煤矿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特别规定的通知》(晋政办发〔2021〕91号)等有关要求,定期开展风险辨识评估,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深化重大灾害治理,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四、你公司要督促山西西山晋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斜沟煤矿一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要严格落实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狠抓责任落实;二要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运输作业全过程、全环节安全管控,规范作业人员操作,并配齐配足现场安全监管人员,落实现场盯守责任;三要严格落实事故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和工作制度,重点围绕辅助运输安全风险,特别是无轨胶轮车失速跑车,追尾、翻车容易导致人员伤亡事故的危险因素开展年度风险辨识评估;围绕辅助运输重点区域、盲区死角、易发生违章作业和违规操作等重点,举一反三,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
五、你公司要督促山西西山晋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斜沟煤矿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制度措施落实,严格矿领导带班和煤矿安全监察专员履职,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扎实开展反“三违”专项整治,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吕梁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