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3-95568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12月03日 |
标 题: | 关于立即组织开展煤矿井上下火灾隐患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安发〔2023〕14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12月03日 |
吕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立即组织开展煤矿井上下火灾隐患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
吕安发〔2023〕14号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2023年11月29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全省重点行业领域持续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晋安发〔2023〕12号)、《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11·16”吕梁离石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晋安办发〔2023〕143号),市委、市政府决定立即组织开展煤矿井上下火灾隐患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12月5日至12月31日。
二、检查范围
全市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和有人值守的停产停建煤矿。
三、检查方式
(一)市级直管煤矿:由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住建局、市审批局、市应急局、市能源局成立市级联合执法检查组,煤矿驻地乡镇(街道办)、派出所参与,对市直管煤矿井上下火灾隐患进行全覆盖检查。
(二)县级监管煤矿: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对照市级联合执法检查组部门构成,成立县级联合执法检查组,煤矿驻地乡镇(街道办)、派出所参与,同步开展对县级监管煤矿井上下火灾隐患的全覆盖检查。
四、任务分工及检查重点
(一)消防救援部门、煤矿驻地乡镇(街道办)和派出所:负责吕安办发﹝2023﹞98号文件明确的检查内容;重点对照《消防法》和《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进行地面人员密集场所和各类要害场所消防安全的检查;根据部门(单位)职责检查其它需要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的相关内容。审核吕安办发﹝2023﹞98号文件安排的煤矿消防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备案大起底报送县(市、区)安委办的相关资料,对存在问题的按照部门职责拿出处理意见。
(二)住建和审批部门:负责吕安办发﹝2023﹞98号文件明确的检查内容;重点对照《消防法》和《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进行地面建筑消防安全的检查;根据部门职责检查其它需要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的相关内容。审核吕安办发﹝2023﹞98号文件安排的煤矿消防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备案大起底报送县(市、区)安委办的相关资料,对存在问题的按照部门职责拿出处理意见。
(三)应急和能源部门:负责吕安办发﹝2023﹞98号文件明确的检查内容;重点对照《煤矿防灭火细则》、《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山西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特别规定》,对井下防灭火措施落实情况和井下重要地点、重要场所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的情况进行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正确认识开展全市煤矿井上下火灾隐患联合执法检查的重要性,切实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的具体行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挑选精兵强将,邀请专家辅助,狠抓基层末梢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消除安全管理盲区死角,确保联合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二)注重部门协同。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驻地乡镇(街道办)和派出所要加强沟通联系,注重协调配合,确保按时完成市直管煤矿检查任务。各县(市、区)要立即安排、迅速部署,制定检查方案,成立县级联合执法检查组,加强统筹协调,高效高质推进,确保按时完成县级监管煤矿检查任务。
(三)严格执法检查。本次联合执法检查,涉及地面消防安全的问题隐患由消防救援部门下达执法文书,涉及井下消防及防灭火方面的问题隐患由应急部门下达执法文书。市、县两级要深挖盲区死角、地毯式过筛排查,严格执法、严格检查、动真碰硬,该限期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该处罚的严格实施处罚,该查封的立即落实查封措施,该停产整顿的坚决责令停产整顿,并通报曝光。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严格落实“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按照“谁执法、谁监督”的原则,由文书下达部门监督煤矿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并负责复查验收销号。
(四)强化廉洁纪律。市、县两级联合执法检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有关要求,自行承担外出差旅费用,主动缴纳个人餐费,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守纪律底线红线,坚决杜绝与执法检查无关的任何活动,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确保检查任务圆满完成。
(五)做好信息报送。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文件附件1中三个市级联合执法检查组分组安排和人员组成要求,选定参加人员名单(姓名、职务、联系方式),限期于2023年12月4日中午前报市安委办,市安委办将各组人员信息汇总后分组发给各带队部门。市、县联合执法检查完成后,于2023年12月22日下午18时前向市安委办报送工作总结,市安委办汇总形成专题报告报市安委会。
吕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代章)
2023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