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3-98095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12月11日 |
标 题: | 关于山西临县华润联盛黄家沟煤业有限公司 恢复生产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应急发〔2023〕257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12月11日 |
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吕梁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关于山西临县华润联盛黄家沟煤业有限公司恢复生产的通知
吕应急发〔2023〕257号
山西华润联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关于山西临县华润联盛黄家沟煤业有限公司复产验收的请示》(华润联盛〔2023〕122号)已收悉。
山西临县华润联盛黄家沟煤业有限公司为2023年6月15日井下发生一起较大运输事故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矿井;且责令停产整顿时间不少于五个月。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复产复建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12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晋安办发〔2019〕10号)规定,在你公司对山西临县华润联盛黄家沟煤业有限公司复产初验合格的基础上,我局抽调工程技术人员于2023年12月7日-8日对该矿进行了复产验收,现场验收合格。经研究,现就复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山西临县华润联盛黄家沟煤业有限公司从即日起恢复生产。
二、你公司要督促山西临县华润联盛黄家沟煤业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山西省煤矿生产能力要素公告的采掘工作面个数组织作业,严禁超设计或公告能力组织生产;严格执行《煤矿单班入井(坑)作业人数限员规定》,严禁超定员组织生产。
三、你公司要督促山西临县华润联盛黄家沟煤业有限公司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特别规定的通知》(晋政办发〔2021〕91号)等有关要求,定期开展风险辨识评估,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深化重大灾害治理,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四、你公司要督促山西临县华润联盛黄家沟煤业有限公司进一步加强机电运输基础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机电运输设备生命周期、检修维护和运行管理;进一步强化老旧机电设备淘汰退出,加强辅助运输系统管理;进一步强化煤矿机电设备和辅助运输安全风险识别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推动煤矿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中介机构特别是检测检验资质单位对该矿大型设备检测工作全过程和检测检验结论的跟踪监督和核实确认。
五、你公司要督促山西临县华润联盛黄家沟煤业有限公司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制度措施落实,严格矿领导带班和煤矿安全监察专员履职,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扎实开展反“三违”专项整治,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吕梁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