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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3-98951
发文字号吕安办发〔2023〕110号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5日
发文机关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关  键  字
标  题关于贯彻落实省、市应急救灾防灾调度会会议精神的通知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2023年12月15日

吕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贯彻落实省、市应急救灾防灾调度会会议精神的通知

吕安办发〔2023110号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2023年12月15日,全省召开应急救灾防灾调度会,会后,我市接着召开吕梁市应急救灾防灾调度会议,为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

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特殊气象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迅速召开工作会议,将省、市会议精神传达下去,特别是各县(市、区)和交通、交警、住建、应急、卫健、能源、农业农村等部门要结合天气情况及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极端天气防范措施进行安排部署。

二、全力排查,倾力保障

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针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全链条压实责任。

民生保障方面,国电、地电公司要加强隐患排查,供水、供暖特别是供暖要保证整个供暖季不出现断供,保障群众温暖过冬,住建部门要确保供气安全,确保不能断供,也要确保安全,同时要做好抢险队伍、物资、机械设备的准备,落实落细防范措施,及时组织抢修,及时排除故障,确保城市生命线安全稳定运行。对城市户外广告牌、高层建筑外围附着物进行全面排查,对可能因极端天气带来重大风险的,要及时实施拆除、加固或撤人、挂牌禁用、拉警戒线等措施,坚决防止出现坠落、倒塌、折断等安全事故。应急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切实做好做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道路交通方面,环卫、城管、交警、公安交警、公路养护等部门要“以雪为令”,及时做好道路清冰除雪工作。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公路养护等部门要及时发布道路安全警示信息,加强路面管控巡查,特别是要加强对长陡下坡路段、临水临崖、雨雾密集、山区道路和施工路段的安全管理;对石油、天然气等危化品运输车辆要做好安全引导,确保交通安全。

建筑安全方面,住建部门牵头抓好建筑施工领域防风、防冻、防滑、防高空坠落工作,落实行业应对措施,确保建筑领域生产安全。

农业安全方面,农业农村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气象信息共享。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防灾减灾技术指导意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制定完善科学防冻抗寒技术方案。切实做好蔬菜、经济林果、设施农业、畜牧养殖、水产养殖以及冬小麦等防寒防冻工作。

危险化学品方面,应急部门要加大对设备设施、管道防腐保温的检查力度,对排凝的设备要及时采取保温和伴热措施,对重点部位要加大检查频次,切实做好防冻、防凝、防泄漏工作;冬季有毒有害气体容易积聚,易造成中毒、火灾、爆炸事故,要加强对可燃、有毒气体检测及火灾自动报警装置的检查,确保正常有效。

人员密集场所方面,消防部门要联合相关单位,突出抓好大型商业综合体、养老机构、学校、医院、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牌坊牌楼、大跨度钢结构建筑的安全检查,严防火灾、倒塌等事故发生。

校园安全方面,教育部门要制定完善应对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准确研判,采用有效应对措施。要指导督促学校灵活调整教学计划、课后服务及上放学时间,必要时安排走读生居家学习,开展线上教学,同时妥善安排住校生在校期间的教育教学工作。恶劣天气期间,暂停研学等户外活动。天气好转后,要有序恢复教学,教学安排调整情况要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并向社会发布,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森林防火方面,自然资源部门要切实强化火源管控,加强林区巡察。切实盯住山头、看好路口、严查林边;要严厉打击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坚决杜绝火种入林,严防森林火灾。

自然资源部门、水利部门和属地政府要注意做好地质灾害预警、防范凌汛灾害等工作。

三、加强研判,及时预警

气象部门要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及时通报天气变化情况。各县(市、区)、各行业部门要密切关注,及时了解和掌握灾情,落实防范应对措施,提升灾害防范能力,切实做好灾害风险防控。要通过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加强灾害性天气提示警示,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防灾避灾常识,提高群众防范应对意识。

四、警示警醒,确保安全

要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一系列煤矿事故特别是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沙曲一号煤矿3人死亡事故教训,市县应急部门和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市政府出台的煤矿安全生产六条紧急措施,做到全方位排查风险隐患,成体系整改。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安全意识大教育、安全隐患大排查、安全问题大整治、安全责任大落实”专项行动,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传导,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五、坚守岗位,严格督导

本周末,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原则上不准外出,各县(市、区)、乡镇主要领导要坚守岗位,加强应急值守,全力以赴保民生,落实好这次会议的精神。各级各部门要制定针对性应急预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通信联络畅通,随时掌握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安全防范落实情况,确保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要在岗备勤,针对性开展应急演练,全天候保持应急状态,随时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请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于12月19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市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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