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24-04981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3月07日
标      题: 关于霍州煤电集团吕临能化有限公司庞庞塔 煤矿“3·7”运输事故的通报
发文字号: 吕应急发〔2023〕37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07日

吕梁市应急管理

吕梁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关于霍州煤电集团吕临能化有限公司庞庞塔煤矿“3·7”运输事故的通报

应急发〔202337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市直管煤矿主体企业(上一级公司):

2023年3月7日,霍州煤电集团吕临能化有限公司庞庞塔煤矿一名职工在井下车场处违章处理齿轨车掉道时,不慎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该矿为省属国有重点煤矿,核定生产能力1000万吨/年。

这起事故发生在全国上下聚焦“两会”期间,发生在全省矿山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开展之际,发生在全市煤矿事故警示教育会议召开不到一月之时,充分暴露出该矿企业主体责任悬空、安全培训流于形式、风险管控措施未落实到岗到人、现场管理不严不细等问题影响恶劣,教训极深。

为深刻汲取霍州煤电集团吕临能化有限公司庞庞塔煤矿3.7”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煤矿事故再次发生,确保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霍州煤电集团吕临能化有限公司庞庞塔煤矿全面停产整顿

根据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责令霍州煤电集团吕临能化有限公司庞庞塔煤矿停产整顿的通知》(晋应急函〔2023〕44号),责令庞庞塔煤矿立即停产整顿;由我局向该矿派驻2名人员驻矿盯守,负责监督该矿停产整顿工作,严禁停产期间从事任何采掘(开)作业;撤销庞庞塔煤矿二级标准化等级;吕临能化公司成立由1名副总经理任组长的工作专班,驻矿督促指导停产整顿期间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整顿结束后,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整顿恢复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99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晋安办发〔2019〕10号)的规定组织复产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严禁私自组织生产。

二、提高政治站位,保证“两会”期间煤矿安全

各部门、各煤矿企业务必要保持清醒认识,深刻汲取近期国内各类事故教训,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决策部署,切实强化忧患意识、底线思维,充分认清当前的严峻形势,层层压实安全责任链条,突出抓好重大风险管控和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监管部门要全面落实“两会”期间安全监管专员驻矿、不放心企业停产停建等措施,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保证“两会”期间监管不悬空、不断档。要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严格的管理,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地,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深刻汲取教训,有效防范“零敲碎打”事故发生

各煤矿企业要深刻总结我市多起一人事故教训,以“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危机感全面加强安全管理。要认真开展煤矿“反三违”专项整治,深刻认识“三违”行为是导致当前煤矿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通过完善各项机制、加大监督惩处力度、切实做好停工帮教等措施,坚决防范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的各类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要强化能力素质提升,制定职工素质提升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大培训投入,保证从业人员熟悉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处置和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同时注重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构建“不想违”的煤矿安全氛围;要全面加强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对各岗位、各环节、每台设备可能存在的风险点进行辨识,确保做到全覆盖、无遗漏,特别是要对矿车、胶轮车、提升运输皮带、架空乘人装置、单轨吊等运输设备的安全可靠状况和工作面搬家倒面等关键环节,逐一进行认真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要紧盯不放,全力保障隐患整改所需的人、财、物和时间、空间,实现风险守住不失控、隐患治理不落空。

四、强化煤矿运输安全现场管理

各煤矿企业要科学调度运输工作,强化运输秩序管理,严格按照运输制度、工序和流程组织作业,严禁为赶生产、赶进度而“超速、超载、超员”运输,人为形成风险和事故隐患;要突出运输全过程人员安全行为控制,规范职工操作行为,严格落实运输作业前检查确认制度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运输制度,坚决杜绝“三违”行为;要突出工作面回撤、搬家、安装等过程管控,加强装卸捆绑、警戒设置、摘挂钩、车辆落道、复轨汇报等管理,认真落实煤矿安全监察专员制度,确保运输安全可控。

五、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大力开展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以“百日攻坚”行动为抓手,加大对煤矿主体企业和煤矿的执法检查力度,突出对不放心企业、重点企业、近年来发生过安全事故的企业开展监督检查;要严厉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超层越界开采、违规开采保安煤柱、违规外包等违法违规行为,重拳出击,严查重处,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要同步开展“反三违”专项整治,督促煤矿严格落实整治工作要求,对措施有力、亮点突出、成效显著的企业进行经验总结、推广借鉴,对行动迟缓、推进不力、整改敷衍、未按时完成任务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保证煤矿“三违”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六、迅速开展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各煤矿企业要坚持面向现场、面向职工、面向基层,迅速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特别是对我市近年发生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原因进行深入剖析,举案说法,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上标准岗、干标准活、按章作业、超前预防,时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切实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职责,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


                              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吕梁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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