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4-58353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8月09日 |
标 题: | 关于印发《吕梁市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审查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安办发〔2024〕62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8月09日 |
吕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吕梁市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审查方案》的通知
吕梁市应急管理局,吕梁市矿山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市级工作组:
根据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审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吕梁市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审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吕梁市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审查方案
吕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24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吕梁市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审查方案
为保证我市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地落实、稳步推进,进一步增强方案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审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组织对各县(市、区)、市直管煤矿、非煤矿山制定的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方案进行审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审查工作取得实效,现决定成立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审查工作领导组。
组 长:杜侯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贾国厚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付斌斌 市应急管理局 副局长
牛秀珍 市应急管理局 三级调研员
成 员:市应急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综合科、煤矿安全监管一科、煤矿安全监管二科、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吕梁市煤矿安全事务服务中心、吕梁市矿山灾害综合防治中心。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二科,负责审查工作的组织协调、总结汇总等工作。
二、审查、抽查范围及分工
(一)市应急局煤矿安全监管二科负责审查吕梁市12个县级煤矿三年行动方案。
(二)市应急局煤矿安全监管综合科负责审查贺西煤矿、双柳煤矿、沙曲一号煤矿、沙曲二号煤矿、鑫瑞煤矿、肖家洼煤矿、关家崖煤矿、车家庄煤矿、峁底煤矿、斜沟煤矿的三年行动方案。
(三)市应急局煤矿安全监管一科负责审查水峪煤矿、高阳煤矿、宜兴煤矿、中兴煤矿、香源煤矿、柳湾煤矿、曙光煤矿、兑镇煤矿、佳峰煤矿、木瓜煤矿的三年行动方案。
(四)市应急局煤矿安全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审查朱家店煤矿、宏岩煤矿、高家庄煤矿、苏村煤矿、南山煤矿、三交一号煤矿、黄家沟煤矿、庞庞塔煤矿、店坪煤矿、神州煤矿的三年行动方案。
(五)市应急局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审查吕梁市13个县级非煤矿山三年行动方案。
(六)市级矿山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组按照《关于成立全市矿山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市级工作组的通知》(吕安办发〔2024〕23号)的分组安排,第一工作组负责对孝义、汾阳、文水、交口4个县级方案进行抽查;第二工作组负责对柳林的县级方案进行抽查;第三工作组负责对中阳、石楼、方山、离石4个县级方案进行抽查;第四工作组负责对交城、临县、岚县、兴县4个县级方案进行抽查。吕梁市矿山灾害综合防治中心负责督促并收集四个工作组的抽查情况。
三、审查时间
即日起至7月1日前结束。
四、主要审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重要文件要求情况。重点审查各县(市、区)和各市直管煤矿企业三年行动方案是否紧密结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等法规、文件要求,将有关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纳入三年行动统筹谋划。
(二)加强组织领导情况。重点审查各县(市、区)三年行动是否按要求由矿山安全监管部门牵头组织并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是否按要求建立部门协调联动和联合执法机制;各市直管煤矿企业三年行动是否由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并成立工作机构,建立完善定期研究三年行动推进情况工作机制。
(三)方案针对性、可操作性情况。重点审查三年行动方案主要任务是否与实际紧密结合,是否存在照搬照抄、应付对付、空洞泛化情况,是否针对矿山安全生产最突出的问题进行攻坚。
(四)主要目标细化分解情况。重点审查三年行动方案工作目标是否明确具体,是否对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列出攻坚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工作目标。
(五)重点攻坚任务情况。重点审查三年行动方案重点攻坚任务是否突出重点,明确真正制约本地本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本”和“坚”,阶段性工作目标任务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五、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逐地区、逐矿山企业梳理完善问题清单和整改建议,形成“一地一策、一矿一策”的审查意见。审查意见要结合实际、直面问题,整改建议要突出针对性、可操作性,对三年行动方案目标任务针对性不强的,要及时督促其补充完善,对照搬照抄、应付对付等问题严重的,要推倒重来。
市应急局各相关科室(中心)审查完成并收集抽查意见后,于6月29日前将审查意见报煤矿安全监管二科。
联系人:王一帆 电话:18434351711
邮箱:27250565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