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4-63989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9月03日 |
标 题: | 关于转发《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安办发〔2024〕81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9月03日 |
吕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转发《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
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的通知》(晋安办发〔2024〕104号)转发给你们,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督促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意见》要求,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并抓好落实。
附件: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吕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24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