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5-20328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5年04月16日 | |
标 题: | 吕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地震预警终端推广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安办发〔2025〕26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4月16日 |
吕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5年地震预警终端推广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回答好习近平总书记“大震之问”,有序开展地震预警信息发布工作,不断提高地震预警终端覆盖范围,有力提升全市地震安全水平,为全市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地震避险逃生和地震安全保障服务,现就做好2025年地震预警终端推广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推广内容目的
地震预警工作应当遵循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科学有序、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统一规划”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发布的工作机制,通过建设地震预警终端,向人员密集场所提供地震预警信息,开展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服务,确保地震灾害来临时相关人员能尽快疏散撤离。
二、预警终端推广范围
主要包括学校、医院、机关单位、乡(镇) 人民政府、公园、广场、体育场、金融机构、重要交通枢纽、重点企业、重要工程、生命线保障企业,容易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企业、用工密集型企业,城市综合商场、大型超市、影剧院、教育培训机构等其他人员密集场所。
三、预警终端完成时限
2025年底前,平川四县市、交口、离石等重点监视防御区和重点监视防御城市实现学校、医院、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预警终端覆盖率不低于90%,党政机关、重点企业覆盖率不低于80%,其他县在学校、医院、党政机关、重点企业展开推广工作。
四、预警终端完成方式
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机关单位由防震减灾部门牵头组织;学校由教育部门牵头组织;医院由卫健部门牵头组织;金融机构由金融监管部门牵头组织;重要交通枢纽由交通部门牵头组织;城市综合商场、大型超市由商务部门牵头组织;体育场由体育部门牵头组织;影剧院由文旅部门牵头组织;公园广场由城管部门牵头组织;教育培训机构由各监管单位牵头组织;重点企业、重要工程、生命线保障企业,容易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企业、用工密集型企业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各安装单位应根据实际条件,选择增设高音喇叭、接入单位广播或安装吸顶喇叭等方式,尽可能实现预警信号发布时能够达到单位全覆盖。
五、预警终端技术要求
按照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的要求,所采购的地震预警终端设备应当符合中国地震局2019年8月8日发布的“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项目紧急地震信息服务终端相关技术要求”,也可向当地防震减灾工作部门咨询。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预警终端推广工作作为回答好习近平总书记“大震之问”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筹措推广经费,组织专人负责,指导做好选址、实施工作,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二)强化宣教演练
1.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预警工作的宣教普及工作,让公众充分了解地震预警手段、正确理解和利用地震预警信息。
2.各预警终端接入单位,要定期开展地震预警知识的专题宣传,制定地震预警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举行演练,不断提高应对地震突发事件能力,确保震时真正发挥地震预警功效。
3.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组织开展地震预警知识的宣传普及和地震预警应急演练。
4.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移动网络应当配合地震工作管理部门开展地震预警知识的公益宣传。
(三)强化运维管理
1.配合省地震局分区域进行预警响应测试,完成吕梁现有预警终端的测试。
2.后续预警终端的运维费用,按“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由接入单位承担每年的服务费用,并建立“三专”机制(每台终端明确专人负责、专项台账、专业维保),确保全年在线率≥95%。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地震预警设施和观测环境的保护工作,地震预警设施和观测环境遭受破坏的,应当及时组织修复。
(四)提升队伍素质
实施预警管理队伍能力强化工程,建立培训机制,选派技术骨干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地震预警技术培训及运维管理和厂商
设备运维公司组织的专项培训,通过分层分类开展理论授课、实操演练、案例研讨等多元化教学,着力培养“会操作、懂维护、能处置”的专业化运维团队。
吕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