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大土河煤业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2023-02-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进行公示,现将“山西大土河煤业有限公司光明矿井及选煤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内容及结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山西大土河煤业有限公司光明矿井及选煤厂项目
建设单位:山西大土河煤业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吕梁市临县
建设内容:
光明矿井位于山西省吕梁市临县三交镇西南8km 乔头村附近,设计井田面积52.08km2,其中已有勘探区23.56km2,扩区28.52km2,行政区划隶属于临县林家坪镇和刘家会镇管辖。矿井设计规模2.4Mt/a,配套同规模选煤厂。矿井总服务年限103.6 年。项目总投资283409.39 万元。
二、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西大土河煤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吕梁市临县 联系人:杨科长
联系电话:(0358)4463877 电子邮箱: 294564791@qq.com
环评单位:山西明湖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19935676798
三、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详见百度网盘地址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FhyS9xUDXKg-RfhK_mE-yQ 提取码:1234。
四、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自发布之日起至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期间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我单位或评价单位咨询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初步征集范围矿区范围以及周边500m范围。对项目环保问题感兴趣或有意见、建议的公众可下载并填写上述公众意见表或按上述联系方式(信函、电话、电子邮件)反映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