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吕梁市生态环境局 更新时间:2023-03-14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要求以及我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力保障了生态环境保护依法行政、高效行政,取得扎实成效。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统筹谋划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法治学习教育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每季度安排不少于1次学习和讨论,将专业法学习与其他法律法规以及政治理论学习相结合,保证学习时间和内容落到实处。2022年3月22日,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5次党组会议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及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成就。

(二)认真落实主体责任

2022年,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落实我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研究解决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能及时解决本单位法治建设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三)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将依法行政工作与普法、学法等活动相结合,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等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健全日常学法制度。大力推进领导干部环境法治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组织开展学法用法考试,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察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法治意识培训纳入全系统中层干部综合素质专题培训重要内容,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把学法用法、依法履职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等纳入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努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水平。强化依法行政意识。组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省司法厅第七期至十五期“行政执法大讲堂”线上培训;组织全系统法制人员通过“云端课堂”线上学习方式参加了生态环境部举办的第一、三期生态环境法治培训。为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2022年8月17日,我局蔡玉洁局长对《规范执法--让生态环境执法有力度、有温度、有精度》的内容进行了专题授课。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2年,我市生态环境系统坚持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基础上,聚焦省下达的各项约束性指标要求,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加大全市治污攻坚力度,积极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巩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2年1-12月,全市9条河流15个国考断面中,14个达到优良水质,1个达Ⅳ类水质(文峪河孝义南姚断面,氨氮全年均值1.03),优良比例93.33%,同比提高40个百分点。主要污染物COD平均浓度16mg/L,同比下降12.3%,氨氮平均浓度0.537mg/L,同比下降9.85%。河流综合指数5.5688,降幅21.62%。大气环境质量稳中向好。1-12月,市区大气环境质量综合指数4.06,同比下降8.6%,改善幅度全省第一,比全省平均4.49低0.43,比太原市5.09低1.03;PM2.5浓度为24微克/立方米,位居全省和汾渭平原第一,同比下降11.1%,改善幅度全省第一;优良天数319天,同比增加38天,空气质量优良率87.4%。六项污染物浓度指标“五降一平”,PM2.5、SO2、CO、O3、PM10同比下降,NO2同比持平。六项参数中有PM2.5、SO2、CO、O3四项浓度排名均为全省第一。综合指数、SO2和PM2.5改善幅度均为全省第一。土壤环境风险全面管控。46户在产土壤重点企业排查隐患437个,整改完成400个,剩余37个正在整改。110户重点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全部完成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规范化评估。151个工业固废堆场全部完成规范化整治,21座尾矿库全部完成分类分级隐患排查,分别建立了“一场一册”“一库一档”环境风险档案。今年省下达的51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全部完成,国家监管的17个农村黑臭水体全部完成治理。

(一)狠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是印发法治建设相关文件。制定印发《吕梁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2022年度吕梁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要点》《吕梁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规范化法制化整治工作方案》《2022年吕梁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稽查工作计划》等文件。将全市生态环境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为全市生态环境工作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是启动行政执法委托。为全面规范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提升行政执法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有关规定,对吕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及十二个分局进行了行政执法委托。

三是坚持合法性审查。加大重大决策事项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力度,对孝义市金岩热电有限公司、山西神州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等46个违法案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了法制审核;对无人机采购项目合同、吕梁市执法监测合同、吕梁双方战略合作协议等102项合同协议书进行了规范性审查,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2022年我局法律事务加大,重新聘请了两家常年律师顾问,对重大决策或涉及法律的事务先由律师进行合法性审查,对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程序进行备案前置审查审核,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案件移送工作确定专门科室专人承办,对重大问题严格执行集体讨论制度,做到了依法决策、科学决策、精准决策。

五是及时上报整改方案。2022年4月15日,收到中共吕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依法治省专项督察吕梁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后,我局立即着手准备,逐项对照《全面依法治省督察吕梁反馈问题整改清单》,形成了我局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省专项督察吕梁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按时进行了上报。

(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

一是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2022年,我局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成效,在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离石分局47人上收市执法队,成立离石分队,优化吕梁市区执法队伍,全面提升执法能力;其他12个县市全部实行“局队合一”,每个县市配备2名副科级副队长,基层执法队伍得以充实;市执法队下设的12个科室和分队副科级干部全部配齐,分工明确,高效运转。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得到优化充实,全年、全员、全过程开展培训学习、宣传普法和大练兵工作,队伍建设明显增强,执法能力显著提升。

二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2022年,我局通过组织开展日常双随机抽查、专项执法行动、区域交叉执法、跨部门联合执法、跨界联合执法等方式,不断提高监管执法力度、广度、精度、深度。全市环境行政处罚共计747户,罚款总额1.4亿元,全省第一。全市办理“五类”典型案件125件,停限产整治类7件,查封扣押类66件,按日计罚类2件,涉嫌环境违法移送公安50件,其中行政拘留40件,刑事移送10件。典型案件办理数全省第一。

三是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在坚决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和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安排部署的黄河汾河流域“清废行动”、“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夏季臭氧监督帮扶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结合吕梁实际,开展全市污水处理厂执法检查、煤炭企业交叉执法检查、天然气开采企业专项执法检查、畜禽养殖行业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区域空气质量交叉检查、雨季汛期涉水企业“零点行动”、联合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开展路检路查和查处典型案例检查等大型专项执法行动8个,均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全市范围内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

四是创新行政监管执法方式。我局通过多种途径不断优化创新执法方式、全面提升监管执法效能。一是完善随机抽查制度,强化污染源日常监管;二是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实现溯源执法高效化;三是落实正面清单制度,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四是执行现场检查计划,科学统筹执法任务;五是秉承监管与服务并重,突出帮扶指导。

五是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2022年,市政府网站生态环境局网页共发布信息总数为1702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520条,环境监管类信息502条,公示类信息83条,空气质量信息365条,其他公开信息232条。充分展示了我局工作的重点和相关企业的环境信息,为全市人民监督环保和参与环保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

一是畅通信访渠道,用体系保障群众诉求。制定《信访举报工作管理办法》《有奖举报实施细则》,完善投诉受理工作制度和案件处置工作程序,设立专门的信访接待室,充分运用12345政务举报热线,建立了横向互联、纵向互通、信息共享的信访事项办理立体体系。

二是严格限时结案,用效率回应群众关切。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分类处置和环境信访后督查等制度,采取无节假日、不分白天黑夜盯查、巡查等方式,变被动为主动,对办结的信访案件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开展督查,从严落实案件办结率和结果满意率“两个百分百”。

三是清理化解积案,用行动守护人民福祉。持续推进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梳理解决近三年内信访积案4件,全部出具信访承诺书。全年共受理1121件信访投诉,1090件已按时办结,办结率97.2%,行政处罚3013.5万元,取缔46户,限期整改83件。

三、存在的不足和2023年工作计划

2022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得到了总体改善。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有待提升,人员队伍整体法律素养和专业化建设存在短板;二是在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本领和意识有待提高,落实合法性审核、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亟待提升;三是执法能力建设和全国全省比有一定差距,与生态环境部新制定的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要求,还有差距。

2023年,我局坚持对标中央、省和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标准新要求,聚焦重点任务,以提升生态环境领域环保法治水平为目标,坚持依法行政,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改善、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强化依法行政。着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全面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建立领导集体学法和干部法律培训长效机制,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加强法制机构人员配备,提高法律专业人员比例,为法制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强化文明执法。一是推行规范执法。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统一制服、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将移动执法系统使用作为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的主要手段,借助执法指引,规范执法工作流程;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办案各环节业务水平。二是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对国考断面治理、危废全链条打击等重难点领域,开展集中专项行动攻坚;对群众反映强烈、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问题,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加大按日计罚等处罚手段的实际应用,让严重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三是创新执法方式。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理念,完善落实双随机抽查、正面清单等制度,实现差异化监管,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推广无人机、卫星遥感等高科技技术装备应用,实现精准高效执法;完善第三方辅助执法、有奖举报等机制,提高违法问题发现能力。

(三)强化普法宣传。切实加大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力度,着力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抓好“关键少数”学法用法和青少年环保法治教育,弘扬法治精神,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环保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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