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杏花汾泉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2023-03-16
山西杏花汾泉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拟建设“年产1200吨地缸发酵大曲白酒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山西杏花汾泉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地缸发酵大曲白酒项目;
2、建设单位:山西杏花汾泉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吕梁市文水县;
5、建设规模:年产65︒大曲白酒1200吨。
6、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辅料车间、酿造发酵车间、粉碎车间、锅炉房等;及配套公辅环保工程。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西杏花汾泉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玉云;
联系电话:13191217075;
E-mail:948884109@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评单位:山西霆星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以从附件中下载表格或者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出意见后,可通过电话或信件、邮件等方式进行意见表述。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请与建设单位联系。
六、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