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土河煤业有限公司光明矿井及选煤厂项目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来源:山西大土河煤业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2023-06-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规定,山西大土河煤业有限公司光明矿井及选煤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需进行公众参与公示工作,目前该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基本编制完成,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查阅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N69LXvm-UnvgGPXvBxxyog 提取码:1234。

(2)纸质版查阅

您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以及书信的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山西大土河煤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西省吕梁市临县三交镇乔头村联系人:杨科长

联系电话:(0358)4463877   电子邮箱: 294564791@qq.com

评价单位:山西明湖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19935676798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范围:以项目场地为中心,评价范围内的受本项目影响和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民、法人、其它组织。

征求意见主要事项:1、本项目建设过程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对居民的生活影响;2、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当地的经济发展;3、项目选址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看法和意见;4、对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其它意见及建议;5、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否同意本项目建设;如有反对,请具体说明您的反对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为:链接:https://pan.baidu.com/s/1N69LXvm-UnvgGPXvBxxyog 提取码:1234,填写好的公众意见表可直接作为附件发至我单位邮箱。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请公众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公示的联系方式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写信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建议和看法。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和公示时间为至公告发出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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