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更新时间:2025-05-19
吕梁市负责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45号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及《关于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开展验收销号的通知》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一些地方不仅未对不达标小机组及时整治,反而纵容企业继续违规新建燃煤自备小火电。2018年5月,山西信发化工公司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违法建成投运一台135MW燃煤机组,吕梁市以罚代改,长期默许。
二、整改措施
1.责令违法企业停产整改。责令山西信发化工公司立即停止135MW和155MW的燃煤机组运行,并加大监管力度,限期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手续未完善之前不得生产运行。
2.全面排查整治,建立长效机制。对全市范围内各类企业燃煤自备小火电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核查审批手续,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整改完成情况
1.责令违法企业停产整改。督促山西信发化工公司对无手续机组分步处理:停运155MW机组;新建220kV输电线路并网接入国家电网系统供电后,停运135MW机组。
2.全面排查整治,建立长效机制,组织对全市范围内各类企业燃煤自备小火电进行全面排查,举一反三,认真核查审批手续,督促手续不齐全机组办理核准手续,我市现运行机组均取得核准手续。
联 系 人:刘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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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