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新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更新时间:2026-06-29
《石楼碳基新材料产业园天然气液化储气调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以在互联网上进行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2dxs-3WCGBQtmU17VPMew?pwd=mvix提取码:mvix),项目周边的公众也可在本信息公开后向建设单位或编制单位联系以查阅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公众查阅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期限:公告公布起10个工作日。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所在地的村民、单位职工或团体及管理部门。
本次公示主要事项为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根据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48号公告,2018年10月12日)规定,公众可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首页--政策文件--部文件--公告页面: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来访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了解情况和意见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山西新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李总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18535800711
建设单位通讯地址:山西省吕梁市石楼县灵泉镇王村村气象局南
编制单位名称:山西华瑞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联系人:牛工
编制单位联系电话:0351-6195357
编制单位通讯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100号1幢1单元1307号
编制单位电子邮箱:sxhrxhb@163.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以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打电话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
山西新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