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市生态环境局 更新时间:2022-12-13
一、2022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践行“两山理论”,抢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机遇,结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全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持续改善全市环境质量。
(一)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2022年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指标4项,均已超额完成时序进度,预计年度任务可顺利完成。
空气质量考核指标2项:省下达市区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0.8%,1-11月优良天数比例92.06%;省下达PM2.5年均浓度35微克/立方,1-11月平均浓度24微克/立方。
水环境质量考核指标2项:省下达地表水国考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72.3%,1-11月断面优良比例86.67%;全年未出现劣于V类水体,完成全面消除劣V类省考任务。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1.大气环境质量稳中向好。今年1-11月,市区大气环境质量综合指数4.08,全省第二,同比下降7.06%,改善幅度全省第一;优良天数290天,同比增加40天。六项污染物浓度指标“五降一升”,PM2.5、SO2、CO、O3、PM10同比下降,NO2同比上升。考核指标PM2.5平均浓度24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11.11%,全省第一。10月9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报道了我市空气质量改善成效,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关注和肯定。
2.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今年1-11月,全市9条河流15个国考断面中,13个达到优良水质,2个达Ⅳ类水质(磁窑河汾阳安固桥断面、文峪河孝义南姚断面),优良比例86.67%,同比提高40%。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幅度连续三个季度在全国339个城市中排名第一,全国排名同比去年前移38个位次。针对安固桥、南姚两个Ⅳ类断面,我局总结深化派驻工作组进驻柳林分局督导三川河两河口断面有效改善的经验和作法,安排1名局领导带队,组建督导帮扶组进驻平川四县蹲点督导,确保2个Ⅳ类断面年内达到优良(优良标准是Ⅲ类以上),完成年度既定目标任务。
3.土壤环境风险全面管控。46户在产土壤重点企业排查隐患437个,整改完成400个,剩余37个正在整改。110户重点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全部完成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规范化评估。151个工业固废堆场全部完成规范化整治,21座尾矿库全部完成分类分级隐患排查,分别建立了“一场一册”“一库一档”环境风险档案。今年省下达的51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全部完成,国家监管的17个农村黑臭水体全部完成治理。
4.环保督察问题积极整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43项整改任务,19项已完成整改并报省申请销号,4项逾期,20项正在推进;2021年国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的13个问题全部按期整改销号;2021年省黄河(汾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的11个问题,除历史遗留的孝义市西辛庄露天煤矿生态恢复问题正在细化完善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实施方案外,全部完成整改销号;2022年山西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专题片反映的3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销号。
5.利剑斩污成效显著。今年以来,全市查处违法企业600户,罚款总额1.17亿元,入库1.57亿元,全省排名第一;实施四个配套办法95件,其中按日连续处罚2件,停产整治4件,查封扣押44件,移送公安45件。大气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6.坚定不移打造环保铁军。7月1日-10月8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持续扎实开展了作风建设“大学习、大整顿、大提高”百日活动。紧盯全系统存在的工作作风“慵、懒、散、拖”,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有序开展了学习教育、专题授课、警示教育、问题查摆、整改提高等环节活动,通过阶段性作风建设整顿,提高了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转变了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为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稳步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2023年工作谋划
2023年,我们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站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以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空气质量改善、农村环境整治等为重点,统筹谋划7类20个生态环保项目,积极申请入库,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全力打好“提气、治水、保土”污染防治攻坚战,圆满完成各项环境质量改善考核指标任务。
我们的目标是:2023年,吕梁市区PM2.5浓度持续保持全省领先,市区及方山、交口、石楼3县空气质量争取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交城县、文水县退出全省后10位,孝义市退出全省后3位;地表水国省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或优于三类水质标准;土壤污染风险有效管控;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
(一)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坚决取缔散乱污企业。深入实施燃煤锅炉和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推动清洁取暖由城市向农村集中区域拓展,实现平川地区散煤清零。加快推进中阳钢铁、福峪焦化行业深度治理,持续推进7户水泥和剩余的15户焦化企业超低排放改造,逐步推进火电行业深度治理,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安全高效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全过程综合治理,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深化工业炉窑氮氧化物深度治理,实施精准脱硝,实现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继续加强重污染行业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纳入太原市及周边1+30城市的交城县、文水县、汾阳市、孝义市开展应急联防联控,增设7台激光雷达探测仪及1辆走航车,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建设机动车路网排放监测与智慧决策平台,严厉打击机动车尾气超标排放。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治理,加强排放控制区管控,全面执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消除冒黑烟现象。
(二)全面加强水污染治理
继续推动交城县、汾阳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岚县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污水处理厂和岚县、方山县、汾阳市、兴县、石楼县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以及文峪河孝义段水质提升等省级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建设,尽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加强农业农村和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有效控制入河污染物排放。深化重点河流流域综合治理,完成三川河、岚河河流水质自动监测体系建设,推进蔚汾河、岚漪河、屈产河河流水质自动监测体系建设,开展黄河干流、湫水河、文峪河、磁窑河4条河流入河排污口整治调查及规范化建设。申报国家级再生水循环试点城市,推动建设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加快文水县畜禽养殖废水治理工程建设。申报国家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启动平川四县农村污水和未纳入国家监管的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建设。全面开展市级、县乡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及规范化建设,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三)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
围绕“吃的放心、住的安心”总要求,加强耕地污染源头控制,严格监管涉重金属企业,整治22个涉重金属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推动交口县历史遗留土炼硫磺地块实施污染治理与生态恢复。防范工矿企业用地新增土壤污染,持续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有序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闭坑煤矿矿坑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科学制定地下水国考饮用水源点位水质保持方案,推动交口县双池镇西庄村老窑水污染防控与修复治理项目,加强地下水环境风险防控。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因地制宜实施53个农村环境整治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督促指导柳林县开展全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试点工作。申报“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推动建设无废城市。
(四)建立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深化生态环境监测改革创新,推进离石、孝义、临县监测站能力建设。完善行政审批与环境执法信息互通、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建立排污单位执法监管体系和自行监测监管机制。推广“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的非现场执法模式。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案件线索筛查,及时核查办理并启动索赔,加强重大案件跟踪督办。
(五)严密防控环境安全风险
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推进环境应急物资库建设,加强应急演练,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开展涉危险废物、重金属等重点领域和化工园区环境调查评估,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六)深入推进督察问题整改
持续推动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和黄河流域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加强督查督办,深入开展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监督帮扶,着力破解结构性污染问题,确保按期高质量整改销号。
(七)切实筑牢绿色生态屏障
积极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和评估,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加强自然保护地和生态红线监管,持续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依法加大生态破坏问题查处力度。加强生物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严格防控外来物种入侵。力争创建2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八)积极推进“双碳”战略
制定吕梁碳达峰规划,以钢铁、有色金属、焦化、建材、化工等行业为重点,深入开展碳达峰行动。有序推动重点行业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将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指标评价体系纳入强制执行范围。
(九)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坚持思想政治引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领学促学作用,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完善经常性学习教育机制,分级分类开展全覆盖培训,推动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突出把好政治关、廉洁关,注重在基层一线磨砺和增强广大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加快清廉机关建设,保持反腐高压态势,着力构建“五大体系”。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久久为功深化纠治“四风”顽疾,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和作风建设,为全面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全市生态环境稳步改善提供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障。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