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4月各县市区降尘监测结果的通报

来源:山西省吕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更新时间:2023-05-23

现将2023年4月各县市区降尘监测结果通报如下:

4月,13县市区降尘量监测结果范围在5.8-10.1吨/平方千米·月之间,平均为7.8吨/平方千米·月。13个县市区除孝义市.方山县.离石区外降尘量均大于7.0吨/平方千米·月。

2023年4月各县市区降尘监测结果详见附表。

附表2023年4月各县市区降尘监测结果

排名

县市区名称

监测结果(吨/平方千米·月)

1

孝义市

5.8

2

方山县

6.6

3

离石区

6.8

4

交城县

7.1

5

汾阳市

7.1

6

兴县

7.4

7

石楼县

7.6

8

文水县

7.7

9

交口县

8.4

10

中阳县

8.4

11

岚县

8.7

12

柳林县

9.3

13

临县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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