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市教育局 更新时间:2021-01-21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市教育局紧密结合全市教育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措施,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内容、创新形式、突出重点、提高水平,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在服务公众、提高效能、增进交流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做到领导重视,制度健全
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在局长办公会上,指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协调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明确了两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系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技术保障等日常工作。认真落实行政管理、人事管理、计财、基建管理等各方面的制度,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走规范化之路,制度的建立使政务公开工作能长期,稳定地开展下去,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做到内容落实,责任到人
实行政务公开责任制,从局机关领导到各科室,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政务公开工作到位,责任到人。
1.局领导做政务公开的表率。制定了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规定局党组书记、局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局纪检组长,每位领导同志每年应参加接访活动两次以上。接访时间分定期与不定期,方式上采取信访、约访、下访、回访、座谈等形式。针对五方面的内容即:对教育工作造成影响社会稳定和未来发展的重要决策及涉及全局性工作的意见、建议;教职工生活和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困难;局机关、学校、幼儿园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和违法违纪问题;群众子女的招生入学问题;上级有关部门要求领导出面接待处理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接访。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处理接访事项,并及时进行回复和反馈。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的建立,密切了领导和群众的关系,对机关、学校的工作起到了监督作用,使政务更加畅通。
2.机关各科室将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期限等纳入政务公开的范围,根据不同情况通过不同形式实施公开。如将办事程序张贴在科室的醒目位置;积极与吕梁市人民政府请示沟通,积极维护吕梁市教育局网站,及时公布吕梁教育信息最新动态;通过政府网站、报纸、电视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职称评审等工作的条件、名额及程序;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公开向社会承诺;公开业务咨询和投诉电话;通过电子邮件、热线电话等形式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如针对群众关心的中小学招生工作,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市教育局出台了一系列文件,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每年根据生源分布的实际情况作小的调整,保证义务教育方面法律、法规的落实。实行学生学籍档案电脑自动化管理,所有入学中途转出、转进学生的信息都由电脑控制,并将入学、转学的操作程序向社会公布,就近入学的原则和电脑自动化管理学籍等工作做到公开、公正,让家长明明白白。
在财务管理方面,市教育局坚决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一切财务开支都做到了“会审、联签、民评”制度,同时做到了职务消费公示,公款报销公开和公务接待标准限额制度。建立了公示台帐,并在每年的七月和下年的一月公示前半年和全年的所有开支情况。
在人事管理方面,市教育局将教师招聘、教师表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等教育人事重点工作均按政务公开有关要求,在吕梁人事人才网网站和吕梁市政府网站教育局站点公示了实施方案、评选条件与评选结果,做到了以公开促公平,群众满意度较高。
在搞好机关科室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我局在政务大厅派驻带班领导和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责任,受理群众有关教育事务,做到工作流程全面公开,服务于民、方便于民、取信于民。
3.将政务公开和转变工作作风结合起来。我们积极公示办公室以及其余应公开公示的各科室相关电话,同时利用吕梁市教育局公开网站和12345政务服务热线,局机关各科室能够及时公布相关政务活动信息,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政策咨询和问题反馈等,真正了解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重点,做到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让教育成为清风之源,民生之本。
(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我局全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责任,建立监督机制,加大惩处力度,强化责任考核,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评优评选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同时进一步加强对重大项目、重要事项、重要支出的会审、联签、民评工作;对本局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职务消费进行公开,有力地遏制了领导干部在公务活动中铺张浪费的现象,塑造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针对本局全体工作人员个人因公报销费用也实行了公示公开制度,明确了科室公开费用项目和个人公务开支项目,有力杜绝了弄虚作假和借名开支的现象,大大遏制了奢侈浪费现象和腐败现象,充分展现了局机关党员干部廉洁高效的新形象。
(四)全力推进校务公开工作
1.做到计划落实、办法具体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成立工会,建立教职工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定期召开教代会、教职工例会、校领导行政会、党政工联席会,发布会议纪要,公布会议结果,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方案,使学校中的重大问题都能进入一个民主化、规范化的决策,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各级各类学校能针对实际工作中的问题,灵活运用校领导行政会、党政联席会、党政工联系会等形式进行民主决策,较好地发挥了党支部、行政班子、工会代表的作用,依法解决工作中的矛盾,落实校务公开工作。
2.做到抓住难点、重点、热点问题
针对学校中的重大决策、中层干部的选拔、民主评议领导干部、财务收支、大宗物资设备采购等事务,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技术职务评聘、业务考核、评优评先等事项,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收费、奖学金、困难资助等事项,都能通过教代会、教工例会、专门的公开栏进行公开,使这些难点、重点、热点问题得到监督落实。如,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向全体教师公开中层干部的选拔条件、程序。通过竞选人演说、教师投票、评委评议等程序,选拔了一批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干部,充实到学校中层领导岗位,加强了学校的内部管理力度。每学期,以不同形式对学校校级、中层干部进行一次评议,评议结果公开。根据评议结果,有针对性的培训、教育干部,增强干部后勤的建设和自我约束意识。
中小学乱招生、乱补课、乱收费、乱订教辅资料收费问题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我们依靠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力量,全市教育系统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受理群众举报,认真进行调查核实,严肃查处违纪人员,纠正违纪问题。通过查处曝光,真正解决人民群众的诉求,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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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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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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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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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2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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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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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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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1 |
755200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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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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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 公益 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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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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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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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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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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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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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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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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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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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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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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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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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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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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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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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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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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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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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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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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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市教育局局机关不能及时将相关的政务信息进行公开,缺乏实效性。
2.个别科室存在对科室职能理解不透彻,依据依法行政规定,不能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的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所以在工作过程中未能进行公开,导致在工作上过程存在对政策依据掌握不准,办事效率低下的问题。
3.对一些惠民政策的宣传和公开力度还是不够,尽管利用网站、12345政务服务热线、新闻媒体、发放宣传资料以及赴基层进行宣讲等方式进行宣传和公开,但是不能形成经常性的宣传和公开,还有部分群众不能够深入了解和掌握政策。
下一步,继续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贯彻力度,使局机关全体人员掌握政府信息公开新的规定,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