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岁末年初防范非法集资 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来源:吕梁市教育局 更新时间:2024-03-18

吕教函〔2024〕24号

关于做好岁末年初防范非法集资

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岁末年初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晋教财函〔2024〕24号要求,为强化源头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我局决定于2024年春节期间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安排部署

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合理安排部署,充分利用岁末年初有利时机,结合教育系统实际情况,制定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切实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广大师生自觉远离非法集资陷阱,度过安全、祥和的新春佳节

二、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

各校要针对节日期间师生流动性大、民风民俗活动集中等特点,充分利用地方电视台、广播等传统宣传媒介和抖音、快手、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宣传媒介,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具有节日色彩的防非宣传活动。对打着科技创新、绿色转型一带一路、乡村振兴等“落实政策”旗号,利用元宇宙、NFT虚拟货币等新概念的新型非法集资要进一步强化风险提示,提升宣传实效。要求各县、各校做到县、校官方媒体上全覆盖宣传,相关宣传资料从“山西省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微信公众号获取。

三、及时总结经验,完善长效机制

各县各校要以此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落实好《关于建立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的通知》( 晋处非办发[2022]3号)相关要求,有效整合各种宣传教育资源,不断强化日常宣传和持续宣传,持续推进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吕梁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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