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5-41947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5年07月18日 | |
标 题: | 吕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 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教发〔2025〕14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7月18日 |
吕教发〔2025〕14号
吕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
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晋教基函〔2025〕15 号)精神,切实巩固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工作成效,落实好全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中小学招生入学统筹管理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科学研判本地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变化趋势,健全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加强生源分布情况分析,精准测算学位供给,因地制宜、因校施策,前瞻性考虑不同学段学龄人口波动及高峰期,统筹使用校舍、教师等教育资源,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持续扩大优质学位供给。
二、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坚持“以县为主,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按照“免试、就近、划片”的办法负责组织实施。
1.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法定要求,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不得以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严禁义务教育学校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以任何形式或名义“掐尖”招生;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以承诺入学、签订协议等方式提前抢挖生源。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实行均衡编班,严格执行标准班额,严格控制大班额。严禁以任何名义和形式组织分班考试。 严禁招收借读生,严禁以任何方式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择校费、借读费等各种费用。
2.坚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片入学。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原则,为辖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招生片区范围,确保划片就近入学全覆盖。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对确需调整片区范围的,各地可在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当调整片区范围并提前向社会公布,深入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片区内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或学校实际办学承载能力的,按照已公示明确的规则录取,未录取的学生需在相邻片区就近协调安排入学。实施多校划片和小升初对口直升的,应提前向社会公布相关政策要求。
3.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科学确定县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总体规模和分校计划,巩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成果。坚持公民同招,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可采取与公办学校相同的方式实行划片登记入学,也可采取学生自愿申请方式入学。采取学生自愿申请方式入学的,统一通过吕梁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应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在有关部门监督下,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招生计划、报名情况、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参与电脑随机派位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不得择校。在九年一贯制学校连续就读满六年的应届小学生可直升本校初中,意愿直升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初中招生结果。
4.有效保障特殊群体入学。各县(市、区)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切实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优化时限要求,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人口集中流入地区要增加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加大公办学位供给力度,推进优质公办学校挖潜扩容,不断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保障。保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重大招商项目随迁子女入学。落实烈士、军人、武警和消防等群体子女的教育优待。因地制宜进一步完善多孩子女义务教育长幼随学、多胞胎捆绑摇号等便民政策。
5.落实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各县(市、区)要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强化对区域内适龄儿童行政督促入学制度,坚决守住不让适龄儿童辍学的底线,确保应入尽入,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严厉查处社会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行为。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认真做好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入学工作,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
三、做好普通高中招生入学工作
6.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严禁违规超计划招生。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比例不低于60%,更好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有序做好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
7.加强招生过程管理。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按省教育厅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严格实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公开、考生网上自主填报志愿、网上统一录取。严禁违规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无计划招生和跨区域招生。考生未参加2025年度中考、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和未达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一律不能进行新生学籍注册。招生录取工作须于8月25日前结束。市招生考试部门要于9月1日前将本年度招生录取名单报送市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由学籍管理部门按权限建立普通高中学籍。
8.严格控制加分范围和分值。中考加分项目和分值严格
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委员会规定,严格落实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等制度。
四、提升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水平
9.推进高效联办“教育入学一件事”。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山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山西省“教育入学一件事”联办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教基〔2024〕5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件事”工作指引〉的通知》(晋教基函〔2024〕63号)精神,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和工作指南,进一步优化入学流程、精简证明材料。以数字化赋能招生入学工作,充分利用吕梁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推进区域内户籍、居住证、房产、社保、学籍等入学相关信息录取“线上一网通办”。保留必要的线下服务点,方便群众现场咨询、报名,提升线下办理服务水平,提前明确入学需要提交的材料内容和具体要求,实现一个清单告知、一套表格填写、一个场所提交,推进“线下只进一门”。
10.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各县(市、区)要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 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切实保护学生及家长隐私。
11.加大信息公开。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信息公开,增加招生入学的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大力推进“阳光招生”。要提前通过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公布辖区内每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等群众关心的重要信息;要建立响应机制,指导县域内热点中小学校对社会和家长关心关注的问题及时予以回应、面向公众公开声明;要建立专门的招生入学热线并向社会公布,畅通政策咨询、举报申诉等渠道。
五、严肃中小学招生入学纪律
12. 严格加强学籍管理。各地各校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及时做好小学新生注册和初中、普通高中新生学籍接续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学校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为超计划、无计划、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13.严肃责任追究。各地要严格落实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对各种途径反映的学校违规招生线索,要及时跟进调查取证。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公办学校,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约谈、警告、通报、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理。对违反招生规定的民办学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将违规行为纳入年检内容,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约谈、警告、通报、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罚款、减招、停招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对违规违纪的个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提请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或者解除聘用关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因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地方,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努力营造规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生态。
各县市区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于2025年7月3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上报邮箱:llsjyjzs@163.com。
附件:1.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十项严禁”
2.省市县举报投诉受理渠道一览表
吕梁市教育局
2025年7月10日
附件1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十项严禁”
1. 严禁采用考试、面试、测试、测评、竞赛、面谈、筛选简历或者任何变相形式选拔学生;
2. 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
3. 严禁将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文化课考试结果、培训证书以及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
4. 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
5.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实行均衡编班,严禁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
6. 严禁以任何形式或名义“掐尖”招生;
7. 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8. 严禁以承诺入学、签订协议等方式提前抢挖生源;
9. 严禁未经审核实施特定类型招生项目或违规改变特定类型招生范围、考察方式、培养方案;
10. 严禁民办学校超计划招生、超范围招生、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
附件2
省市县举报投诉受理渠道一览表
单位 | 举报投诉受理渠道 |
省教育厅 | 山西省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投诉举报平台 (http://jyt.shanxi.gov.cn/) 举报电话:0351-3046300 |
吕梁市教育局 | 举报电话:0358-8355211 举报邮箱:llsjyjzs@163.com |
离石区教育体育局 | 举报电话0358--8218886 举报邮箱lsjkjjyz@163.com |
孝义市教育体育局 | 举报电话:0358-7828188 举报邮箱:sxxy-412@163.com |
汾阳市教育体育局 | 举报电话:0358-7223315, 举报邮箱:fysjtjxfjcs@163.com |
文水县教育体育局 | 举报电话:0358-3089087 举报邮箱:wsxjkjjjg221@163.com |
交城县教育体育局 | 举报电话:0358-3552161 举报邮箱:jcjyjpjg@163.com |
柳林县教育体育局 | 举报电话:0358-4020820 举报邮箱:llxjtjjyg@163.com |
中阳县教育体育局 | 举报电话0358-5300506 举报邮箱:zyjyjjyg@163.com |
石楼县教育体育局 | 举报电话:0358-5722478 举报邮箱:sljtjbgs@126.com |
交口县教育体育局 | 举报电话0358-5440111 举报邮箱jkjyj@163.com |
岚县教育体育局 | 举报电话03586724406 举报邮箱lxjyjjyg@163.com |
方山县教育体育局 | 举报电话0358-6027389 举报邮箱:fsxjkjjyy@163.com |
临县教育体育局 | 举报电话:0358-4582382 举报邮箱:jygyx@163.com |
兴县教育体育局 | 报电话0358-6450195 举报邮箱:xxjtjjyg@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