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吕梁市医疗保障局 更新时间:2021-10-08

吕医保发〔2021〕22号  

各县(市、区)医保局、财政局、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税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扶贫办,市医保中心: 

现将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局山西省税务局、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医保发〔2020〕31号)转发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实施意见 

(此件主动公开) 


吕梁市医疗保障局               吕梁市财政局

吕梁市教育局               吕梁市民政局

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局吕梁市税务局

吕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吕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2月4日

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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