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

来源:吕梁市政府门户网 更新时间:2022-11-17

吕医保发〔2022〕38号

各县(市、区)医保局、财政局、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保公司:

为确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健康平稳运行,进一步保障参保群众的参保权益,经研究决定并报市政府同意,自2023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85元提高至每人每年105元。

特此通知


(此件主动公开)


吕梁市医疗保障局         吕梁市财政局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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