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成立吕梁市医疗保障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吕梁市医疗保障局 更新时间:2023-01-05

吕医保发〔2022〕44号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机关各科室,市医保中心: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第八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国标委发〔2022〕26号),吕梁市医疗保障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成功获批,为加快推进试点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吕梁市医疗保障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建设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通过成立吕梁市医疗保障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领导小组,高质量完成《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第八批社会管理

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国标委发〔2022〕26号)、《吕梁市医疗保障局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工作任务要求,构建完善的吕梁市医疗保障服务标准体系,实现以标准化提升我市医疗保障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提升吕梁医疗保障服务质量,树立吕梁医疗保障服务形象,满足不断增长的医疗保障服务需求。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根据吕梁市医疗保障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工作的要求,成立吕梁市医疗保障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崔云生    市医保局局长

副组长:李振荣    市医保局副局长

段凤萍    市医保局副局长

赵利宝    市医保局二级调研员

王拖维    市医保中心主任

成  员:贾凌英    市医保局办公室主任

杜淑平    市医保局规划财务和法规科科长

高志礼    市医保局待遇保障科科长

朱岩峰    市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科科长

高中峰    市医保局基金监管科科长

王彦斌    市医保中心副主任

樊锦锋    市医保中心副主任

代利芝    交城县医保局局长

王志刚    文水县医保局局长

王成东    汾阳市医保局局长

马宇峰    孝义市医保局党组书记

杜财旺    交口县医保局局长

李爱忠    石楼县医保局局长

刘锦辉    中阳县医保局局长

侯胜利    柳林县医保局局长

傅晓荣    离石区医保局局长 

薛晓燕    方山县医保局党组书记

杨拴云    岚县医保局局长

王  宇    兴县医保局局长

李佩睿    临县医保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医保局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贾凌英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技术支撑组、标准化实施组3个工作组,专家组作为指导支持组。

(一)专家组

成员: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标准科技集团)吕梁标准化项目组

职责:负责为试点项目提供体系论证、标准评审、标杆指导、成效评估等专业技术支持。

1.论证医疗保障服务体系,对工作组研制的吕梁市医疗保障服务标准化体系进行专业论证,并根据体系架构情况给出科学、合理、专业的体系构建指导意见。

2.评审医疗保障服务标准文件,参与试点产出的标准评审会,对各项标准内容进行认真研读、仔细核校、专业评审,提出专业的审查意见和建议,提升标准的先进性、实用性和科学性。

3.指导标杆试点单位建设,根据试点建设要求,通过现场督查、线上指导等方式,指导试点项目的标杆试点单位的建设,基于服务标准化的共性和试点单位的差异性,提供个性化指导意见,推动完善标准化示范点的建设,助力吕梁市医疗保障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打造。

4.支持标准化成效评估,根据试点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对项目进行全面的成效预评估,协助梳理和提炼项目特色,优化项目成果质量,提升标准化项目的品牌影响力。

5.与吕梁市医疗保障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建设相关的其他指导工作。

(二)工作组

工作组主要负责为项目提供基本管理、技术支撑以及执行落实试点项目工作,具体分为综合协调组、技术支撑组和标准化实施组,各组成员及职责如下:

1.综合协调组

组长:刘心洁

成员:王耀东 刘少勇 孙玥 梁弼皓

职责:

(1)协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全市医疗保障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

(2)按需筹备和组织领导小组及联席会议的有关会议、例行组织技术支撑组、标准化实施组召开工作会议;

(3)负责试点工作有关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立卷、归档;

(4)负责试点工作情况的收集与上报,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进展、信息交流和先进经验的总结;

(5)领导小组办公室交代的其他相关工作。

2.技术支撑组

组长:贾凌英

成员:吕梁市医疗保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

职责:

(1)开展标准化专项试点前期调研工作,构建完善的吕梁市医疗保障服务标准体系,建立包括通用基础标准体系、服务提供标准体系、支撑保障标准体系、监督评价标准体系等子体系的吕梁市医保服务标准综合体,并进一步细分各体系涵盖的内容。

(2)完善医疗保障服务体系,主导梳理吕梁市医疗保障服务事项,在现有国家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基础上细化、深化相关事项。

(3)在现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基础上,健全完善医保服务在信息化建设、档案管理、通用性服务、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信息披露与咨询、医保基金管理、经办管理、医药机构日常管理、医药机构服务管理、医保主体信用管理、服务质量监督与评价等事项的标准和规范。

(4)在医疗保障服务标准体系建立和服务标准研制的同时,开展标准的实施应用,加强服务标准实施监测和动态调整,完善标准实施管理机制,全面开展服务标准宣贯。

(5)针对医保经办机构、医药机构等医保服务单位,选取3-5家开展标准化试点建设,打造医保服务标准化试点标杆。试点标杆要根据标准体系规定的服务事项、服务提供、支撑保障、服务规范等严格落实标准化建设要求,按服务评价的要求开展满意度测评,促进标准的推广实施。

(6)完成标准实施及体系运行评价,对试点成效进行宣传推广,重点普及服务标准化知识,提高辖区内医疗保障服务相关人员的标准化意识,营造全市重视医疗保障服务标准化工作的良好氛围。建立健全自我评价和持续改进的机制,定期组织评价及改进,形成医疗保障服务标准化工作动态循环。

(7)试点经验总结,对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提升吕梁市医疗保障服务水平;对试点工作中的创新和工作亮点进行总结和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通过工作总结,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工作动态,向社会公众公布试点成果,根据各方面反馈意见及时调整工作进度和工作计划,进一步促进试点工作的开展。

(8)推动试点建设的其他相关工作。

3.标准化实施组

组长:吴瑞鹏 

成员:贾凌英 杜淑平 朱岩峰 高志礼 高中峰 郭瑞珍

王刚 张必胜 刘心洁 梁弼皓

职责:负责参与医疗保障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标准化调研考察、标准研制、标杆试点打造、标准宣贯与实施、满意度测评等工作。

(1)优化医疗保障服务标准目录,积极主动参与标准研制会议和调研工作,依据医疗保障服务标准化对象和标准体系结构要素,结合我市医疗保障服务的现状特征,协助优化包括通用基础标准体系、服务提供标准体系、支撑保障标准体系、监督评价标准体系等子体系的吕梁市医保服务标准体系,并进一步细分各体系涵盖的内容;

(2)参与吕梁市医疗保障服务标准规范研制,在现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基础上,健全完善医保服务在信息化建设、档案管理、通用性服务、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信息披露与咨询、医保基金管理、经办管理、医药机构日常管理、医药机构服务管理、医保主体信用管理、服务质量监督与评价等事项的标准和规范;

(3)推动试点建设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医保局和市医保中心要把吕梁市医疗保障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工作列为重点工作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工作力量,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预期成效。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工作组和专家组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时间进度,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合力推进工作,共同推进吕梁市医疗保障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工作。

(三)做好宣传引导。要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标准化试点建设的重要意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宣传试点典型,努力营造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吕梁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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