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互联网+”医保支付(试行)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吕梁市医疗保障局 更新时间:2023-11-20

吕医保发〔2023〕41号

吕梁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互联网+”医保支付(试行)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市医保中心:

现将《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互联网+”医保支付(试行)工作的通知》(晋医保发〔2023〕1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市医保中心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本统筹区的工作实际,制定工作规范,确保政策落地执行;

二、市医保中心根据文件要求,提出信息系统改造需求,协同市局网信办做好相关信息系统改造工作。

三、各级经办机构及时通知相关定点医药机构密切配合,确保参保患者及时规范享受相关待遇;

四、各级经办机构认真贯彻执行文件精神,及早开展工作,确保2023年12月1日可规范运行。

吕梁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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