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市医疗保障局 更新时间:2025-10-24
吕医保函〔2025〕24号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市医保中心:
现将《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国谈药品(竞价药品)同通用名药品(第二批)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晋医保办函(2025〕1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县级医保部门、市医保中心要督促所属定点医疗机构和特药定点药店,及时、准确做好数据更新,确保国谈药品同通用名药品医保支付标准及时落地执行;
二、市医保中心要做好数据维护等相关工作;
吕梁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13日
吕医保函(2025)24号吕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国谈药品(竞价药品)同通用名药品(第二批)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