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市医疗保障局 更新时间:2025-10-24
吕医保函〔2025〕44号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市医保中心:
现将《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整合规范泌尿系统、放射治疗和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晋医保函(2025)4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和市医保中心按照文件精神,通知医疗机构贯彻执行。
吕梁市医疗保障局 吕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8月18日
吕医保函(2025)44号吕梁市医疗保障局吕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整合规范泌尿系统、放射治疗和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