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市医疗保障局 更新时间:2023-07-12
吕医保发〔2023〕21号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乡村振兴局:
现将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西省乡村振兴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的通知》(晋医保发〔2023〕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吕梁市医疗保障局 吕梁市民政局
吕梁市财政局 吕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吕梁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6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晋医保发〔2023〕7号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