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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吕梁市医疗保障局 更新时间:2023-09-01
吕医保发〔2023〕30号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市医保中心、各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使用工作的通知》(晋医保发〔2023〕1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并按季度对医疗机构采购使用中选产品情况、采购使用价高非中选产品情况、按时结算货款情况等进行通报。
吕梁市医疗保障局 吕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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