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山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目录 (第一批)>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吕梁市医疗保障局 更新时间:2026-01-06

吕医保发〔2025〕44号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市医保中心:

现将《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目录(第一批)>的通知》(晋医保办发〔2025〕11号)转发给你们,附件随文件一同下发至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市医保中心办公室邮箱。请各县(市区) 医疗保障局,市医保中心及时通知辖区内相关医疗机构,同时明确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使用目录内国产乙类医用耗材的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10%,使用目录内进口乙类医用耗材的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15%。按照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山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目录(第一批)      

吕梁市医疗保障局

20251211

此件主动公开

吕医保发〔2025〕44号附件:山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目录(第一批)(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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