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市医疗保障局 更新时间:2026-03-10
吕医保发〔2026〕6号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人社局)、财政局、卫健局,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资助新生儿参保”是2026年省政府确定的15件民生实事之一。为全面落实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做好资助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现“出生即参保、参保即保障;应保尽保、应资尽资”,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与标准
2026年1月1日零时以后出生,并按规定参加我省居民医保的新生儿,出生当年按照每年公布的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由财政全额资助,个人无需缴费。预估我市2026年资助新生儿参保16500人以上,各县市区资助新生儿参保计划表见附件1。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优化“出生一件事”联办。加强医保、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协同,建立健全新生儿出生数据共享机制,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医院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窗口,实行出生医学证明、户籍办理、参保登记、医保待遇“出生一件事”一链办理,一窗受理、并联办理、一网通办”。
二是简化参保材料。支持线上和线下(政务服务中心)双渠道办理。新生儿出生后,助产机构协助新生儿家长通过山西政务服务平台、“三晋通”平台“高效办成一件事出生一件事”办理专区线上申请出生医学证明,登记新生儿相关信息,数据自动传送至公安部门办理完户籍信息,医保部门接收到公安户籍信息后自动完成参保登记,同步开通待遇享受。同时优化线上线下服务,为尚未办理户籍的新生儿及时办理容缺参保登记,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即可办理参保登记,未落户新生儿免于提供户口簿。
三是规范资助与结算。实行“免申即享、直接资助”,财政及时足额拨付补助资金;已缴费的按规定追溯退费,确保待遇不间断。
三、职责分工
市级成立以市医保局局长任组长,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资助新生儿参保”民生实事工作落实专班(附件2),负责对全市新生儿参保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等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医保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做好参保登记、待遇支付、资助结算与政策宣传;财政部门足额安排补助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及时拨付;卫生健康部门加强行业管理,督促指导医院助产机构做好新生儿相关信息登记、协助新生儿家长线上申请出生医学证明等“出生一件事”办理。
四、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资助新生儿参保是一项民生实事硬任务,也是全民医保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具体抓,县级医保部门牵头并会同财政、卫健等部门,成立相应的“资助新生儿参保”民生实事落实工作专班,共同抓好2026年资助新生儿参保工作,确保计划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新生儿资助参保政策宣传,深入单位、社区、医疗机构、政务服务大厅等重点场所“点对点、面对面”地开展政策宣传咨询解读,同时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全覆盖公示民生实事办理流程,提高群众政策知晓度。
三是做好资金保障。财政部门要按程序按进度及时将各级财政资助资金拨付至市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10月底前全部拨付完毕。市、县分担比例按照《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进一步推进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25〕9号)规定的分档及负担比例执行。
四是按时信息报送。各县市区医保局要确定一名专人具体负责“资助新生儿参保”民生实事落实工作,同时确定一名联络人每月上报工作进展、参保人数、资助金额等情况,联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2026年3月5日前报送市医保局待遇保障科。
附件:1.2026年各县(市、区)资助新生儿参保计划数
2.“资助新生儿参保”民生实事工作落实专班
吕梁市医疗保障局 吕梁市财政局
吕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3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