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市医疗保障局 更新时间:2026-07-24
吕医保发〔2026〕26号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财政局,市医保中心,市直医疗机构:
现将《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晋医保发〔2026〕1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及时通知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吕梁市医疗保障局 吕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吕梁市财政局
2026年6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吕梁市医疗保障局吕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吕梁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