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2-103737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2年11月17日 | |
标 题: | 吕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医保发〔2022〕38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11月17日 |
吕医保发〔2022〕38号
各县(市、区)医保局、财政局、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保公司:
为确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健康平稳运行,进一步保障参保群众的参保权益,经研究决定并报市政府同意,自2023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85元提高至每人每年105元。
特此通知
(此件主动公开)
吕梁市医疗保障局 吕梁市财政局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