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2-110199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2年12月09日 | |
标 题: | 吕梁市医疗保障局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转发《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药品监督 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将部分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医保发〔2022〕43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12月09日 |
吕医保发〔2022〕43号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保中心:
现将《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将部分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通知》(晋医保办发〔2022〕2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
吕梁市医疗保障局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