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5-12986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5年03月12日 | |
标 题: | 转发《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 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医保发〔2025〕3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3月12日 |
吕医保发〔2025〕3号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现将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本通知自2025年3月1日起实行,有效期两年。
附件: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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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