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市交通运输局 更新时间:2024-09-03
吕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执法职责清单
一、吕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职责
吕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以吕梁市交通运输局名义,统一行使市本级和市辖区公路路政、道路运政、城市客运管理、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地方海事行政、水路交通管理、民航机场管理等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承担法律法规赋予市本级交通运输领域的执法职责;直接负责市辖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经营行为实施行政检查,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秩序;负责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开展源头、路面治超工作;指导监督县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运输重大、复杂案件的查处和跨县(市、区)执法的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查处工作,负责上级主管部门转办案件、相关机构移送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统一受理并回复市政府“12345便民热线和交通运输部门“12328”热线有关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的举报投诉;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资料的收集、统计、分析、传递与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对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培训和考核工作;全面清理、优化和精简执法事项,实行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并依法及时动态调整;积极探索“互联网+执法”,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智慧执法手段,整合执法信息平台,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市交通运输局扫黑除恶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队,且负责相应的日常事务工作;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承办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执法职责清单
(一)综合科
执法职责:负责综合协调处理对内日常事务:起草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组织召开相关会议,队长办公会议记录、纪要整理等工作;承办文秘、督办、机要、保密、档案、接待、值班、印章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政务、协同办公等办公信息化的规划建设并监督实施;负责各县(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考核;负责执法队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社保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部门预算的组织编报和执行监管及专项资金、财务决算、外汇等业务工作;负责执法队计划执行、财务收支、效益管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等内审工作;认真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社会职能,充分发挥工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参加队“三重一大”决策与实施,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妇女、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努力推进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障工作;负责双拥、扶贫等工作;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承办队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案件管理科(法制科)
执法职责:负责制定执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安全生产执法、应急处置相关政策、制度、预案和协调全市交通执法系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综合治理、专项整治等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安全生产执法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形式分析和调查研究,提出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建议;负责执法案件的分类、转交、督办工作,负责执法案件的合法性审核、复查、结案等工作,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职责;负责监督、规范执法文书、执法行为;负责执法案卷评查、督导工作;负责立案案件档案归档管理,负责执法信息存储管理;负责违法违章信息通报、执法信息公示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教育、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等工作;负责执法证件管理;负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负责案件移送等相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资料的收集、统计、分析、传递与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全面清理、优化和精简执法事项,实行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负责整合执法信息平台,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负责执法队信用体系建设,“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双公开”工作和政务事项的动态管理、任务分解、数据汇总归集工作;协助市局开展执法评议考核、案卷评查等执法监督工作;协助市局完成执法资格审查、执法证件办理工作;配合市局政策法规科承办相关行政执法工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承办队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区域执法协调科
执法职责:负责全市交通运输重大、复杂案件的调查、取证、执法和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跨县域交通运输执法工作;负责重大活动的交通运输执法保障工作;协同其他执法大队开展应急执法工作。负责国家、省交办、督办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民航机场管理违法案件的执法工作;市交通运输局扫黑除恶、文明城市创建、反恐维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设在区域执法协调科,负责相应的日常工作;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承办队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投诉举报科
执法职责:负责信访矛盾排查化解工作;负责统一办理并回复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批转和转办的举报投诉;负责统一受理并回复市政府“12345”便民热线和交通部门“12328”热线有关交通运输举报投诉;负责统一受理并回复企事业单位、公民个人等直接举报投诉;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和提案办理,负责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负责交通运输举报投诉的汇总、分析、通报和回访工作;在局党委的领导下,负责执法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负责制定执法队支部年度学习计划、组织筹备全年党的工作会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及有关材料起草工作;组织党员干部讲党课、专题讲座、道德讲堂、主题党日、廉政教育和全体党员培训、集中学习、观摩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起草支部文件、材料,定期向市局党委、驻局纪检监察组汇报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各党小组组织建设工作,迎接上级党组织的检查、考核工作;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承办队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执法保障科
执法职责:负责办公用房、公务用车、执法用车、执法标志标识、执法服装、执法信息装备等保障工作;负责办公设备及办公用品采购、发放和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公务接待和会议组织、重大活动组织;负责政务信息编报和对外宣传报道工作;负责信息化规划、建设、维护投资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执法队信息、简报报送工作;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承办队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城市客运执法分队
执法职责:负责城市客运行业(含巡游出租、网约出租、公共交通)违法案件的执法工作;负责调查、处理重大跨区域城市客运行业违法案件;组织开展城市客运行业联合执法行动;协助、配合其他执法分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指导监督县级城市客运行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执法和监督职责;承办队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公路客运执法分队
执法职责:负责公路客运行业(含长途客运场站、班线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汽车租赁)违法案件的执法工作;负责调查、处理重大跨区域公路客运行业违法案件;组织开展公路客运行业联合执法行动;指导监督县级公路客运行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协助、配合其他执法分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执法和监督职责;承办队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道路运政执法分队
执法职责:负责道路运政行业(含物流货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维修)违法案件的执法工作;负责调查、处理重大跨区域物流货运行业违法案件;组织开展物流货运行业联合执法行动;指导监督县级物流货运行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协助、配合其他执法分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执法和监督职责;承办队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公路路政执法分队
执法职责:负责公路路政违法案件的执法工作;负责调查、处理重大跨区域公路路政违法案件;组织开展公路路政联合执法行动;指导监督县级公路路政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协助、配合其他执法分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执法和监督职责;承办队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分队
执法职责:负责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违法案件的执法工作;负责调查、处理重大跨区域交通工程质量安全违法案件;组织开展交通工程质量安全联合执法行动;协助市局做好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竞争秩序行政监督检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形成督察报告;指导监督县级交通工程质量安全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协助、配合其他执法分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执法和监督职责;承办队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地方海事和水路交通执法分队
执法职责:负责地方海事和水路交通违法案件的执法工作;负责调查、处理重大跨区域地方海事和水路交通违法案件;负责指导水上交通管制工作;组织开展地方海事和水路交通联合执法行动;指导监督县级地方海事和水路交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协助、配合其他执法分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执法和监督职责;承办队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治超执法分队
执法职责:负责源头、路面、站场超限超载交通违法案件的执法工作;负责调查、处理重大跨区域源头、路面、站场超限超载交通违法案件;组织开展治理超限超载交通联合执法行动;指导监督县级治理超限超载交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协助、配合其他执法分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执法和监督职责;承办队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