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市交通运输局 更新时间:2025-07-24
2024年5月24日至6月20日,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吕梁市交通运输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按照政务公开原则和审计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审计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市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审计问题整改工作,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动员会,充分认识审计对改进财务、预算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制定整改方案,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刘瑞平任组长的审计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财务审计科牵头统筹协调组织审计问题整改,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通力配合,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的原则,直面问题,剖析原因,查找症结,把审计整改落实与深化标本兼治结合起来,有序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审计中,提出问题27个(其中3个在审计期间已整改)。截止目前,共完成整改23个,4个问题仍在整改阶段,即分阶段整改类问题1个,持续整改类问题3个。
二、整改情况
问题1.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252.36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4年8月,向市政府呈报了《关于市区老旧铸铁公交候车厅升级改造资金的请示》,2024年11月,市交通运输局委托第三方对市城市公共客运发展中心实施的吕梁市区公交候车厅升级改造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竣工财务决算批复。2024年底,市城市公共客运发展中心已将超范围使用的专项资金上缴国库。经最终核算,市财政局于2025年1月拨付市城市公共客运发展中心吕梁市区公交候车厅升级改造项目资金294.5万元,市城市公共客运发展中心重新调整了有关会计账目。
问题2.市农村公路发展中心预算编制不细化。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4年11月,市农村公路发展中心在报送新的年度预算时,向市财政局信息科反映审计问题。目前,从一体化系统反馈,2025年预算编制已细化到项级。
问题3.市交通运输运行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预算编制不细化。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4年11月,市交通运输运行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在报送新的年度预算时,向市财政局信息科反映审计问题。目前,从一体化系统反馈,2025年预算编制已细化到项级。
问题4.市交通运输局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列支印刷费2.24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现已进一步完善单位财务内控管理制度,以规范采购行为。同时,召集相关人员对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存在问题分析发生原因,进一步细化责任。对相关人员进行有关政府采购政策法规的培训,今后严格按照集中采购目录内容实行政府采购,并做好政府采购招标、验收、支付款项等环节的跟踪监管,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问题5.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城市公共客运发展中心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先维修车辆,后补签政府采购合同,分别涉及金额2.25万元、1.13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重新制定了《车辆维修管理制度》。从今年8月开始,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条规定,实行“先进行政府采购流程、再进行车辆维修”的程序,实行“一修一报”、“一事一报”的车辆维修制度。市城市公共客运发展中心完善了财务内控制度,今后严格按照集中采购目录内容进行政府采购。
问题6.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列支印刷费0.46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重新制定了《印刷品管理制度》,今后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条规定,实行“先进行政府采购流程、再进行采买”的流程。
问题7.市邮政业服务中心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列支印刷费0.43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市邮政业服务中心制定了《吕梁市邮政业服务中心内部控制实施细则》,加强对政府采购范围、流程、金额等方面的约束和管理。组织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政策法规,同时加强与财政部门人员的沟通,提高业务水平与能力。
问题8.市交通运输运行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市农村公路发展中心挤占公用经费0.91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从2024年起,市交通运输运行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和市农村公路发展中心的女职工体检费将在下一年的福利费中支出,今后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合理安排支出进度。
问题9.未按规定控制会议规模,超标准列支会议费0.34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局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要求严格精简会议。局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活动的通知》(吕交办函〔2024〕50号),严格会议审批程序,严控会议数量和会议规模,进一步压减会议经费支出。
问题10.超预算列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29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制定并下发《吕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明确公务用车的申请、审批、使用、保养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压减公务用车使用、保养成本,确保公务用车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问题11.市农村公路发展中心无预算列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34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制定并严格执行《吕梁市农村公路发展中心关于印发预算编制及执行的管理制度》,缩减公务用车使用和保养成本。
问题12.项目资金支出进度低。
整改情况:已完成。市邮政业服务中心出台《吕梁市邮政业服务中心内部控制实施细则》。通过组织培训、专题讲座等形式加强对内部控制的学习,提升单位内部的内控意识和责任感。加强预算管理,完善预算编制方法,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加强预算执行监督。严格规范预算支出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法》相关规定,合理安排支出进度,确保财政资金高效使用。
问题13.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使用发放不符要求。
整改情况:已完成。市城市公共客运发展中心以出租汽车公司为单位,对2021年、2022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发放情况进行了再次核实,确保全部给出租车司机发放到位。在2023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发放中,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文件规定,采取公司审核、申报,城市公共客运发展中心直接拨付的办法,将资金直接拨付到出租汽车司机提供的银行卡。
问题14.“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进度缓慢。
整改情况:部分整改。针对“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进度缓慢及资金支出效率不高的问题,我局分阶段实施整改措施:一是对全市2023年“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分析进度缓慢和资金支出不足的具体原因,将整改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二是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施工质量、资金使用等督导检查,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进行“双监控”。三是组织专业人员对整改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验收,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形成长效机制。同时,加强与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财政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对整改不力、进度滞后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问责处理。
2023年“四好农村路”未开工的19个项目148.85公里,截至目前,11个项目33.6公里已完工,2个项目43公里已开工,1个项目19.2公里项目资金县统筹整合,1个项目17.2公里正在办理土地手续,4个项目35.85公里暂不具备实施条件,无法实施。上级补助资金已支付29069万元,资金使用率93%,未支付2219万元在项目建设资金清算时退回。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问题15.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向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发文《关于调拨固定资产的申请》,将原办公大楼、土地使用权以及附属生产性用房相关产权手续调拨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目前,已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问题16.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内控制度不完善,未进行出入库管理。
整改情况:已完成。制定《吕梁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资产出入库管理制度》,对中心资产物品出入库程序进行了规范,并在2024年省际包车牌出入库时填写了入库单和出库单。
问题17.市城市公共客运发展中心内控制度不完善,未进行出入库管理。
整改情况:已完成。市城市公共客运发展中心完善了出入库内控制度,做好了出入库登记。
(三)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方面
问题18.市交通运输局实施的吕梁市信义互通立交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未批先建。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现阶段已完成吕梁市信义互通立交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验收报告,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估报告,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社会稳定性评估报告已编制完成,规划选址报告已经过初次评审。土地预审手续办理完成后,尽快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问题19.市交通运输局实施的国道209线吕梁新城区(方山县城至中阳金罗镇)段公路改线工程PPP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未批先建。
整改情况:已完成。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已全部获批。
问题20.石楼县交通运输局实施的2023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未批先建。
形成原因:石楼县行政审批改革后,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由本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办理,石楼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将取得用地手续等相关文件列为申报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的前置条件之一,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等相关土地政策规范,县自然资源部门无法出具该项目的用地手续等相关文件,导致县行政审批局无法办理建设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石楼县交通运输局严格按照审计整改要求,加强与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力争尽快取得用地手续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后续建设中严格按照建设程序实施,杜绝今后出现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等情况,确保项目建设合规合法。
(四)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其它问题
问题21.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依据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鉴于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与实际执法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情形差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议定:①办理不按照规定使用巡游出租汽车相关设备(车辆计价器安装“跳跳”)的违规行为案件时,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五项规定,明确裁量基准如下:鉴于巡游出租汽车计价器安装“跳跳”行为,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性质极为恶劣,属于严厉打击对象,故对此类违规行为一律处以 500 元罚款。②办理货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运输车辆的违规行为案件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明确裁量基准如下:货运车辆不按规定维护,数量在两辆及以下的,依据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执行处罚。货运车辆不按规定维护,数量在三辆及以上的,责令改正,并按5000元处罚。
问题22.原始凭证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梳理原始凭证的流程,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和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核机制,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凭证,及时发现并予以纠正,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问题23.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凭证和账簿已全部填写,盖章及装订。
问题24.往来款项长期挂账。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财务人员做了进一步核实,明确了责任人。今后的财务管理中严格建立科学合理的监控机制,及时了解往来款的情况,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发现问题。同时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规范财务操作,确保不再出现此类问题。
问题25.未记固定资产。
整改情况:已完成。审计期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补记固定资产0.32万元。
问题26.超范围支出。
整改情况:已完成。审计期间,我局已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吕梁分公司重新签订协议,撤销部分固话,进一步压减机关一般性支出。
问题27.原始凭证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审计期间,市交通运输运行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对相关凭证进行了纠正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硬化预算约束,规范部门预算执行。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严禁无预算、超预算、超标准、超范围列支行为。规范部门预算调整调剂,严禁随意变更资金用途和支出科目,强化预算指标对预算支出的控制,加强资金使用的追踪和监管。
(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对下属单位监管。坚持从严从实从长抓整改,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方面和关键环节,从体制机制、监督管理上找原因,从完善制度、强化监管上找办法,努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有效防止问题反弹。
(三)规范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以本次审计整改为契机,后续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规范,切实加强和规范工程建设各阶段的管理工作,杜绝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加强对市域范围内公路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审计整改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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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吕梁市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