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汾阳市殡仪馆专用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来源:吕梁市交通运输局 更新时间:2025-10-15

汾阳市殡仪馆专用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S14118220250619008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汾阳市殡仪馆专用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招标项目编号:SS141182202506190088),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关于汾阳市殡仪馆专用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汾审管投资发〔2023〕29号)文件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汾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汾阳市殡仪馆专用公路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汾审管投资发〔2023〕70号)文件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汾阳市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汾阳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该项目路线全长2.526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车速30km/h, 路基宽度为7.5m,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Ⅱ级,大桥设计洪水频率1/50,涵洞、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25,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控制性工程为庄子大桥(4-40mT梁一座,最大桥墩高度32.9m)。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汾阳市殡仪馆专用公路工程施工:

(1)招标内容:路基、路面、桥涵、交安等工程。

(2)计划工期:15个月。

(3)建设地点:汾阳市栗家庄镇桑枣坡村、杨家庄镇庄子村。

(4)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5)安全目标:严格遵守国家和山西省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

001汾阳市殡仪馆专用公路工程施工: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如为壹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投标人2024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不小于1;

3.4投标人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5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至少独立完成过(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1项三级及以上新改建公路工程(内容须涵盖:路基、路面、桥涵、交安工程),且完成过一座大桥及以上桥梁工程施工项目;

 3.6拟派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公路工程相同或相近专业工程师职称,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项目经理完成过1项三级及以上新改建公路工程(内容须涵盖:路基、路面、桥涵、交安工程),且完成过一座大桥及以上桥梁工程施工项目,同时须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的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且能够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造师信息网查询到,并提供网页截图。如查询不到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该人员的资格不予认定;

3.7拟任项目总工的资格要求:具有公路工程相同或相近专业工程师职称,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项目总工或副总工完成过1项三级及以上新改建公路工程(内容须涵盖:路基、路面、桥涵、交安工程),且完成过一座大桥及以上桥梁工程施工项目,同时须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总工无在建项目;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任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9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凡在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考核定级中,被评价为D级的单位,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10投标人在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未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因重、特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未在山西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中发生较大工程质量、安全等事故并受到通报;

3.1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近3年(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承诺书或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1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5日15时00分至2025年11月6日10时00分前;

获取方法: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吕梁市)》免费下载(未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吕梁市)》注册的企业需要先注册,并在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的项目经理 CA 证书)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6日10时00分;

递交方法: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吕梁市)”在线提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递交地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吕梁市)。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6日10时00分

开标方式: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吕梁市)网上开标。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1.通过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系统)

                      2.纸质方式提出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汾阳市交通运输局: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358-7222228;

其他公告内容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吕梁市)》、《吕梁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9.2 本项目全面实行远程线上开标,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吕梁市)→远程开标大厅,投标人进行解密、确认报价。

9.3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十、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吕梁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358-2255625

邮箱:llsjtjjgk@126.com

地址:吕梁市离石区临安路与纬十九路交叉口新区国投财经中心C座607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汾阳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山西省汾阳市永和西大街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58-7222228

电子邮件:sxfywes@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标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长风西街万国城16号楼3101室    

联 系 人:崔女士

电    话:18035177821                

电子邮件:sxbk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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