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市交通运输局 更新时间:2026-07-22
关于修订《2026年全市交通运输重点工作
任务责任分工》的公示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第九条 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不得含有下列限制商品、要素自由流动的内容。(四)对外地或者进口商品、要素设置歧视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价格或者补贴”和《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六条(三)对外地或者进口商品、要素实施歧视性的补贴政策”相关规定,对《2026年全市交通运输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相关内容予以修订。将原文中第20点“支持本地网络货运企业做大做强”修改为“支持网络货运企业做大做强”,后附修订后的正式文件。
附件:2026年全市交通运输重点工作任务
吕梁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