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3-53450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3年07月14日 | |
标 题: | 吕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年度工作综合督导检查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交办发〔2022〕259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7月29日 |
吕梁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开展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年度工作
综合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各相关科室(单位)、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
根据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交通重点工作任务安排以及年初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工作安排,市局拟定于近期对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行业安全生产情况等开展综合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8月1日至8月31日,具体时间由各组确定。
二、督查内容
1.综合安全。一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推进情况;二是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推进情况;三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省56条细化举措、市77条实施细则落实情况等。
2.综合运输。一是2021年全市开展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和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二是2022年度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治理工作推进情况;三是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等。
3.道路交通安全。一是农村公路桥梁、涵洞、高填深挖以及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二是2022年全市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建设情况。
4.公路建设与养护。一是2022年“四好农村路”、“黄河一号”旅游公路、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资金到位及支付情况;二是“三同时”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及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安和机电等工程质量;三是农村公路养护情况、养护资金到位情况及“路长制”落实情况。四是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情况。
5.乡村振兴。一是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农村物流网络建设和客货邮融合发展情况;二是巩固拓展建制村通客车成果、建立财政补贴机制的政策执行情况;三是中央、省、市督导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三、督查依据
1.《吕梁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2.《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2年任务清单的通知》(吕安办发〔2022〕19号);
3.《吕梁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吕安发〔2022〕7号);
4.《吕梁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治理工作方案》(吕交综运发〔2022〕127号);
5.吕梁市四部门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吕公发〔2022〕33号)。
四、督查方式
(一)巡回督导。市局成立综合督查组,对市局4个督查组、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重点建设项目指挥部及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巡回督促指导,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对履职不到位的发函提醒。
(二)专家会诊。组织专家对交通运输行业相关领域企业进行严格检查,建立问题、措施、责任等清单,切实把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查出来,解决掉。
(三)督查通报。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较差的县(市、区),市局将通报批评,并抄送当地政府主要领导。对行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较差、问题较严重且整改不积极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
五、督查分组
综合督查组:负责对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各督导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巡回督促检查。
组 长:刘瑞平
副组长:白 原(联络员:13803480302)
成 员:陶建强 任壮壮
车辆保障:局办公室。
第一督查组:交城县、离石区、中阳县、国道209指挥部。
组 长:杨志峰
副组长:孙 涛(联络员:13834351128)
成 员:郭 佳、乔建华、王云海、刘国政
车辆保障:市农村公路发展中心。
第二督查组:孝义市、交口县、石楼县、祁离高速指挥部。
组 长:闫建军
副组长:刘志勇(联络员:15034263888)
成 员:王选斌、白治国、王向阳、李吉平
车辆保障:市治超工作中心。
第三督查组:汾阳市、岚 县、兴 县、柳林县、静兴高速指挥部。
组 长:罗爱顺
副组长:张卫华(联络员:13935801020)
成 员:成 宏、乔淑琪、赵 斌、周建元
车辆保障: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第四督查组:文水县、方山县、临 县、吕梁公交公司,城区各出租、网约车、共享单车等经营单位。
组 长:郝四平
副组长:王晓勤(联络员:15935094488)
成员:闫文星、李志强、贾志宏、李 勇
车辆保障: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六、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提前收集归类督查内容涉及的印证资料,并通知相关单位(股室)随时备查,督查检查清单随文下发。
2.各督查组要对督导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撰写督查报告,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内容主要包括具体问题、整改建议、整改时限),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建议。书面材料经督查组组长签字审核后于8月31日前报局办公室。
3.督导检查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入企检查,及时反馈,现查现纠,抽查比例不少于15%。
4.对检查出的问题隐患,及时移交当地执法部门。当地执法部门要加大处罚力度,监督整改落实,形成闭环管理,重大问题隐患挂牌督办,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回督查组。
5.督导检查期间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吕梁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