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3-53624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3年07月15日 | |
标 题: | 吕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交综运发〔2022〕362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10月08日 |
吕梁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交通运输行业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为全面贯彻省委109次疫情防控专题会议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专题会议部署,依据吕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吕疫情防控办发(2022〕69号),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阵线,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加强第一落点管控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落实涉疫地区和重点人员第一落点“落地核酸+点对点转运+精准赋码+分类管控”工作机制中的行业责任,严格执行我省既定高中低风险区及重点地区入吕返吕人员分类管控政策。
二、全面加强验码工作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客运站、公交站场等公共场站验码工作。对所有进入人员,严格落实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对未按要求落实的,要坚决予以整改、整顿。
三、全面加强“三重”管理
要严格执行我省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重点风险人员管理措施,按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加密加频出租、快递等从业人员的核酸检测,由2天1检调整为1天1检。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全部落实。
各高速服务区要严格落实“五位一体”防控措施:即对进入服务区的旅客,逐人落实戴口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对停留时间较长的司乘人员,要及时提醒,有序分流。对需要过夜的司乘人员,要登记造册可追溯,次日要立即进行核酸检测。
对来自省外(入吕返吕)行程的货运车辆,进行第一落点核酸检测,对入吕返吕货车司乘人员,严格按照省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分类管控,执行扫“山西保畅码”“即采即走即追”、“点对点无接触货物交接”等制度和办法。对于省外所有入吕返吕货车司机在吕停留超过5天的,实行抵吕后前5天,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后期纳入社区管理。不足5天的,实行一天一检,直至离吕。对来自省内有疫情县区货运车辆,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免费核酸(即采),扫“山西保畅码”(货车专用),卡口直接放行(即走)。
四、全面强化督导检查
市委督查室将抽调精干力量,由副县级领导带队,成立13支疫情防控督导组驻各县(市、区)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全要素疫情防控督导工作,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要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立行立改、及时反馈。
吕梁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