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23-53632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23年07月15日
标      题: 吕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吕交综运发〔2023〕17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18日

             

吕梁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做好《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交通运输部于2022年9月26日修订颁布了《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0号),将道路货物运输站(场)(以下称货运站场)由许可管理改为备案管理,现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交通部门充分认识做好货运站场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依法依规做好货运站场备案管理工作,从严从细落实货运站场安全管理举措,探索创新健全货运站场信用管理方式,加强引导提升货运站场公共服务水平。

附件: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吕梁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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