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23-53868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23年07月17日
标      题: 吕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3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吕交安监发〔2023〕46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16日

吕梁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2023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各科室(单位):

现将《2023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吕梁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3月16







2023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交通运输厅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从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决扛起安全生产重大政治责任,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推动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强化政治引领,准确把握安全生产发展方向

(一)强化理论武装。坚持党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行业安全形势分析研判,研究出台落实举措,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市、县交通运输部门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和专题研讨重要内容,结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实际,加强理性思考,增强做好安全生工作的政治自觉。要将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持续提高全行业交通运输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促进安全发展理念入脑入心。

(二)明确工作思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科学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交通运输发展全局来谋划推动,按照省政府“五不为过”“五个必须”的要求(思想认识再怎么重视也不为过,必须把安全生产这根弦绷得紧之又紧。工作举措再怎么强化也不为过,必须把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抓得实之又实。制度执行再怎么严格也不为过,必须把制度刚性约束树得硬之又硬。督查检查再怎么细致也不为过,必须把风险防范化解做得细之又细。责任链条再怎么严密也不为过,必须把领导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全员责任压得严之又严。),保持严的主基调,拿出实的硬措施,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着力提升交通运输本质安全水平,着力提升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着力推进依法治安、科技兴安,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牢牢把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压实“两个责任”,促进工作落实

(三)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进安委办实体化运行,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一次深入基层指导检查。规范实施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落实《公路水路及城市客运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实施细则》,公布分级监管名录,制定分类标准,健全企业安全类别动态调整机制,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制定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办法和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标准及管理办法。

(四)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等“拥有者和管理者”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履职尽责承诺等制度。依法设立安全管理专职机构,依法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高危领域企业依法设置安全总监,持续深化反“三违”活动,依法做到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全面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严格考核奖惩。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足额提取和规范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严格落实道路运输企业“两类人员”和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三类人员”等重点岗位持证上岗和安全考核制度。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

(五)加强涉安执法检查。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编制落实年度安全检查计划,完善检查手册。针对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等重点时段,以“两客一危”、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公路运营养护等领域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全面整改、彻底治理,实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坚决落实停产整顿规定,严防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在整改过程再发生事故。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坚决防止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创新执法监管模式,全面推广“互联网+执法监管”,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依法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严格落实挂牌督办等措施;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建立完善并落实安全生产“吹哨人”和举报奖励制度。

三、推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走深走实

(六)强化源头管控。严把安全准入关,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和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负责监管的部门发现或接到举报后,应通报行政审批部门撤销原审批决定。

(七)强化过程管控。健全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开展风险巡查,动态评估,摸清风险底数。在建工程项目和“两客一危”企业要全面完成风险评估,动态更新重大风险清单。实施风险预警,工程建设推行地质超前预报,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制定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探索建立双重预防机制信息系统,提高安全生产防控智慧化水平。

(八)精准治理隐患。健全落实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吹哨人”和举报奖励制度、隐患定期通报制度和挂牌督办制度,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坚决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漏掉任何一个盲区,不留下任何一处隐患。

(九)提升基础管理。狠抓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双重预防机制提质增效。高危领域企业要强化一线岗位操作规范,推行“岗位安全风险清单、岗位安全职责清单”和“岗位操作卡、应急处置卡”“两清单两卡”制度,其风险与职责内容、范围、操作规范、处置要领要简明扼要、通俗易懂、清晰明确、便于操作、适时更新,做到人人记得住、说得明、做得到。

四、着眼本质安全,深化专项整治

(十)道路运输领域。联合公安、文旅等部门,集中治理“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营运车辆和重点驾驶人源头安全隐患,重点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带“病”运行、“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管理,落实《山西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市、县监管职责,集中整治离线、掉线、故意损坏设备等逃避监管行为,积极鼓励危货运输车辆使用电子运单,每月对平台运行进行考核通报,每季度进行抽查调度,加大整改力度,通过重点抓、反复抓,力争年底实现全省重点营运车辆电子运单覆盖率从80%提升至90%、轨迹完整率从97%提升至99%、动态监控上线率从84%提升至100%。督促运输企业加强营运车辆出车前、收车后技术状况检查,及时消除隐患,杜绝车辆带病运行。

(十一)公路运营领域。严格执行《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等规范要求,加强养护施工安全制度、安全设施、控制区布置和现场作业管理等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治理。强化货车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加强大件运输全链条监管。实施“安全精品路”创建及隧道安全等级提升工程,完成农村公路安防工程46公里,危桥改造12座。开展农村公路边坡治理,在路侧深度超过30米且无护栏的险要路侧加装护栏。

(十二)工程建设领域。压实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安全生产经费足额投入,持续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治理能力提升行动,推行施工现场网格化管理。落实安全生产条件,推动工程标准化建设、现场防护规范化管理。开展“两区三厂、高墩大跨桥梁架设、复杂地质隧道掘进、高边坡深基坑开挖等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与隐患治理。加强地质灾害和极端气候预警预报。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旧桥梁改造建设。

(十三)城市客运领域。开展大客流踩踏,城市公共汽电车跨河桥梁、临崖路段交通安全设施等重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对延伸到农村的城市公交车线路加强安全监管,确保线路和车辆符合安全运行条件;严把准入关口,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未装视频监控装置和驾驶区防护隔离设施的,不得投入运营。定期对营运车辆检验检测,加强新能源车辆充换电管理。加大对网约车非法营运打击力度。组织开展城市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工作,确保应考尽考,进一步提升城市客运企业关键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十四)水路运输领域。加强涉客船舶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船舶检验质量管理,强化营运渡口、码头、船舶信息化监管结果应用。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严把船舶适航和船员适任关,严厉查处船舶脱管脱检、超载超员、配员不足、非法营运、非法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极端恶劣天气预警预报制度和禁限航管控措施。加强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强化水路运输业核查问题整改。

(十五)铁路沿线安全。落实《山西省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指南》,发挥联席会议和“双段长”制作用,持续做好铁路沿线安全环境常态化治理。加大铁路路外伤亡管控力度,加强涉铁施工安全管理,加强事故易发多发地段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公铁立交建设及护栏设置,强化公跨铁桥梁、公铁并行地段护栏的排查治理,积极推进道口“平改立”。

五、提升快速应急反应和应急救援能力

(十六)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制定实施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督促指导各级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和备案,制定配套应急操作手册,实现各级各类预案有效衔接。组织开展多部门、跨行业、多类型救援队伍参加的实战化演练。推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行动后评估。

(十七)强化应急队伍和应急救援物资库建设。进一步充实市、县交通运输行业应急救援力量,加强队伍训练。探索建立与社会救援力量的联勤、联训、联战工作机制,开展联战联训协同练兵,提升救援能力水平;完善应急运力、物资储备标准和应急物资调用补偿机制,推进县级物资库建设。

(十八)有效应对处置事故灾害。指导完善先期救援机制和处置措施,畅通各级应急响应指挥体系启动机制,精准抓住“窗口期”,防止造成事故扩大或次生灾害。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推进值班值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深化气象、地质、应急、公安等多部门预警和突发事件信息即时共享机制,加强会商研判和应急调度,确保快速联动响应、科学高效处置。

六、保障措施

(十九)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对照2023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将有关工作安排部署到本部门、本单位的日常工作计划中,并认真组织实施,使每一项工作都有专人抓、有安排、有调度、有结果,确保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规范运行。

(二十)提升人员素质。组织开展道路运输企业“两类人员”安全培训考核,督促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三类人员”参加安全培训考核,“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在职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达到100%,50辆以上规模的普货运输企业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达到100%。加强驾驶员健康状况监测,定期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

(二十一)加强警示教育。持续开展省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以及“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五进”等主题活动。强化安全警示教育,建立典型案例库,制作宣传教育片,定期开展安全案例评析、现身说法,以案为戒、以案说法、以案促改,不断提高安全教育实效。

(二十二)实施科技兴安。推进重载货车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试点工作和“货车刹车器温度监测预警”等监测设备的应用;全面完成交通强国试点项目“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系统”在全市的推广应用。

(二十三)严肃责任追究。从2023年3月起,市局派出督导检查组,不定期进行抽查检查,对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及时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重点工作推进缓慢、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要通报批评、公开曝光、约谈问责。对瞒报事故、抽查检查应发现未发现、应处罚未处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

序号

任务

主要内容

责任单位

1

提高政治站位

(1)各单位、各部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和专题研讨重要内容,结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实际,加强理性思考,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自觉。要将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持续提高全行业交通运输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促进安全发展理念入脑入心。

办公室、人事科,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2

(2)按照省政府“五不为过”“五个必须”的要求,保持严的主基调,拿出实的硬措施,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着力提升交通运输本质安全水平,着力提升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着力推进依法治安、科技兴安,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牢牢把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市局负有安全监管、管理职责的科室、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3

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1)建立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进安委办实体化运行,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一次深入基层指导检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2)规范实施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

市局负有安全监管、管理职责的科室、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3)制定并落实《公路水路及城市客运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实施细则》,公布分级监管名录,制定分类标准,健全企业安全类别动态调整机制,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制定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办法。

市局负有安全监管、管理职责的科室、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4)制定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标准及管理办法

综合运输科、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4

突出企业主体责任

(1)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等“拥有者和管理者”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履职尽责承诺等规章制度。

市局负有安全监管、管理职责的科室、单位督促企业落实并纳入检查内容开展检查

(2)依法设立安全管理专职机构,依法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高危行业企业依法设置安全总监,健全完善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持续深化反“三违”活动,依法做到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全面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严格考核奖惩。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安全管理系统化和岗位操作规范化。足额提取和规范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市局负有安全监管、管理职责的科室、单位督促企业落实并纳入检查内容开展检查

(3)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严格落实道路运输企业“两类人员”等重点岗位持证上岗和安全考核制度

安全监督科,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4)督促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三类人员”等重点岗位持证上岗和安全考核制度

建设管理科,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5)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

建设管理科,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5

执法检查

(1)编制落实年度安全检查计划,完善检查手册

安全监督科,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2)针对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等重点时段,以“两客一危”、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公路运营养护等领域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全面整改、彻底治理,实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坚决落实停产整顿规定,严防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在整改过程再发生事故。

市局负有安全监管、管理职责的科室、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3)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坚决防止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创新执法监管模式,推广“互联网+执法监管”,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依法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严格落实挂牌督办等措施;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建立完善并落实安全生产“吹哨人”和举报奖励制度

政策法规科、安全监督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6

隐患排查治理

1)严把安全准入关,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和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负责监管的部门发现或接到举报后,应通报行政审批部门撤销原审批决定。

建设管理科、市农村公路发展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2)在建工程项目和“两客一危”企业要全面完成风险评估,动态更新重大风险清单。

建设管理科、综合运输科、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城市公共客运发展中心、市农村公路发展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3)工程建设推行地质超前预报,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制定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

建设管理科、市农村公路发展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4)健全落实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吹哨人”和举报奖励制度、隐患定期通报制度和挂牌督办制度,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坚决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漏掉任何一个盲区,不留下任何一处隐患。

市局负有安全监管、管理职责的科室、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督促企业落实并纳入检查内容开展专项检查

5狠抓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全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双重预防机制提质增效。高危领域企业要强化一线岗位操作规范,推行“岗位安全风险清单、岗位安全职责清单”和“岗位操作卡、应急处置卡”“两清单两卡”制度,其风险与职责内容、范围、操作规范、处置要领要简明扼要、通俗易懂、清晰明确、便于操作、适时更新,做到人人记得住、说得明、做得到。

综合运输科、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7

道路运输

联合公安、文旅等部门,集中治理“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营运车辆和重点驾驶人源头安全隐患,重点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带“病”运行、“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管理,落实《山西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市、县监管职责,集中整治离线、掉线、故意损坏设备等逃避监管行为,积极鼓励危货运输车辆使用电子运单,每月对平台运行进行考核通报,每季度进行抽查调度,加大整改力度,通过重点抓、反复抓,力争年底实现全省重点营运车辆电子运单覆盖率从80%提升至90%、轨迹完整率从97%提升至99%、动态监控上线率从84%提升至100%。督促运输企业加强营运车辆出车前、收车后技术状况检查,及时消除隐患,杜绝车辆带病运行。

综合运输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8

公路运营

(1)严格执行《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等规范要求,加强养护施工安全制度、安全设施、控制区布置和现场作业管理等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治理。

市农村公路发展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2)强化货车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加强大件运输全链条监管。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市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3)实施“安全精品路”创建及隧道安全等级提升工程,完成农村公路安防工程46公里,危桥改造12座。开展农村公路边坡治理,在路侧深度超过30米且无护栏的险要路侧加装护栏。

建设管理科、市农村公路发展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9

工程建设

压实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安全生产经费足额投入,持续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治理能力提升行动,推行施工现场网格化管理。落实安全生产条件,推动工程标准化建设、现场防护规范化管理。开展“两区三厂、高墩大跨桥梁架设、复杂地质隧道掘进、高边坡深基坑开挖等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与隐患治理。加强地质灾害和极端气候预警预报。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旧桥梁改造建设。

建设管理科、市农村公路发展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10

城市客运

开展大客流踩踏,城市公共汽电车跨河桥梁、临崖路段交通安全设施等重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对延伸到农村的城市公交车线路加强安全监管,确保线路和车辆符合安全运行条件;严把准入关口,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未前装视频监控装置和驾驶区防护隔离设施的,不得投入运营。定期对营运车辆检验检测,加强新能源车辆充换电管理。加大对网约车非法营运打击力度。组织开展城市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工作,确保应考尽考,进一步提升城市客运企业关键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综合运输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城市公共客运发展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11

水路运输

加强涉客船舶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船舶检验质量管理,强化营运渡口、码头、船舶信息化监管结果应用。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严把船舶适航和船员适任关,严厉查处船舶脱管脱检、超载超员、配员不足、非法营运、非法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极端恶劣天气预警预报制度和禁限航管控措施。加强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强化水路运输业核查问题整改。

综合运输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各相关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12

铁路沿线

(1)落实《山西省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指南》,发挥联席会议和“双段长”制作用,持续做好铁路沿线安全环境常态化治理。

铁路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科,各相关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2)加强涉铁施工安全管理,加强事故易发多发地段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公铁立交建设及护栏设置,强化公跨铁桥梁、公铁并行地段护栏的排查治理,积极推进道口“平改立”

铁路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科,建管科、市农村公路发展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13

应急预案

(1)制定实施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督促指导各级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和备案,制定配套应急操作手册,实现各级各类预案有效衔接。

安全监督科、市交通运输运行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2)组织开展多部门、跨行业、多类型救援队伍参加的实战化演练。推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行动后评估。

建设管理科、综合运输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农村公路发展中心、市城市公共客运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运行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14

应急队伍建设及物资储备

进一步充实市、县交通运输行业应急救援力量,加强队伍训练。探索建立与社会救援力量的联勤、联训、联战工作机制,开展联战联训协同练兵,提升救援能力水平;完善应急运力、物资储备标准和应急物资调用补偿机制。

市交通运输运行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15

有效应对处置事故灾害

(1)指导完善先期救援机制和处置措施,畅通各级应急响应指挥体系启动机制,精准抓住“窗口期”,防止造成事故扩大或次生灾害。

市交通运输运行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2)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推进值班值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办公室,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3)进一步深化气象、地质、应急、公安等多部门预警和突发事件信息即时共享机制,加强会商研判和应急调度,确保快速联动响应、科学高效处置。

综合运输科、建设管理科、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城市公共客运发展中心市农村公路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运行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16

强化责任落实

各单位要认真对照 2023 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将有关工作落实到本部门、 本单位的日常工作计划中,并认真组织实施,使每一项工作都有人抓、有安排、有调度、有落实,确保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市局负有安全监管、管理职责的科室、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17

提升人员素质

(1)组织开展道路运输企业“两类人员”安全培训考核,

安全监督科

(2)督促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三类人员”参加安全培训考核

安全监督科、建设管理科,市农村公路发展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18

警示教育

(1)持续开展省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以及“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五进”等主题活动。强化安全警示教育

市局负有安全监管、管理职责的科室、单位督促企业落实并纳入检查内容开展检查

(2)建立典型案例库,制作宣传教育片,定期开展安全案例评析、现身说法,以案为戒、以案说法、以案促改,不断提高安全教育实效。

政策法规科、安全监督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

19

科技兴安

推进重载货车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试点工作推进“货车刹车器温度监测预警”等监测设备的应用;全面完成交通强国试点项目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系统在全市的推广应用。

安全监督科、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20

责任追究

(1)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重点工作推进缓慢、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要通报批评、公开曝光、约谈问责。

局机关党委、局安委办、人事科

(2)对瞒报事故、抽查检查应发现未发现、应处罚未处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局机关党委,人事科,各县(市、区)交通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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