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3-53943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3年07月17日 | |
标 题: | 吕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交安监发〔2023〕167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6月25日 |
吕梁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各科室(单位):
现将《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吕梁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6月25日
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
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期各类事故教训,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排查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安委会安排部署,市局决定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进一步压实责任、完善举措、加强联动,有力有效全面化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目标
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作为当前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措施和抓手,坚持“严执法、零容忍、全覆盖”原则,全面排查治理交通运输行业企业风险隐患,严厉查处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真正树牢夯实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切实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瑞平担任,副组长由市交通运输局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各相关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安委办,负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组织实施和统计汇总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闫建军担任。办公室下设工作专班,专班成员由抽调局相关科室(单位)人员组成。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成立本地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推进本地区交通运输领域专项行动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要成立工作专班,集中办公,实体化运行,强化统筹协调,收集汇总信息,跟踪督办落实,推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扎实开展。
局综合运输科会同市城市公共客运发展中心负责离石城区城市公共交通、出租、网约车等的专项行动开展。
四、重点内容
本次专项行动,聚焦11个方面重点任务,即道路运输、城市客运、公路运营、公路工程建设、水路运输、铁路沿线等6个重点行业领域,行业消防、汛期安全、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等4个重点环节,打非治乱等1个重点问题,全面排查、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一)道路运输
重点排查:整治“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营运车辆安全风险及隐患情况;打击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情况;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落实情况;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落实情况、乘客安全带规范使用情况;危货运输车辆使用电子运单情况;运输企业对营运车辆出车前、收车后技术状况检查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二)城市客运
重点排查:对延伸到农村的城市公交车线路安全监管情况;营运车辆检验检测和新能源车辆充换电管理情况;网约车非法营运打击情况;组织开展城市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情况;公交车驾驶员心理意识教育和身体状况检查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三)公路运营
重点排查:养护施工安全制度、安全设施、控制区布置和现场作业管理等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治理情况;农村公路安防、危桥改造工程完成情况;货车超限超载运输治理情况;“减量控大”贯彻完成情况
(四)公路水运工程建设
重点排查:参建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盲目赶工期抢进度、资质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安全生产经费投入情况,持续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情况;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治理能力提升行动情况;推行施工现场网格化管理、落实安全生产条件、推动工程标准化建设、现场防护规范化管理情况。开展“两区三厂、高墩大跨桥梁架设、复杂地质隧道掘进、高边坡深基坑开挖等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与隐患治理情况;加强地质灾害和极端气候预警预报情况。
(五)水路运输
重点排查:加强涉客船舶运输安全监管情况;“四不乘船、八不出航”和旅客安全告知制度落实情况;严厉查处船舶配员不足、超载、超员、冒险航行、带“病”航行、人员不穿救生衣乘船等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六)铁路沿线
重点排查:联席会议和“双段长”制落实情况;铁路沿线安全环境常态化治理情况;新增及遗留隐患问题整治情况;推进道口“平改立”情况。
(七)行业消防
重点排查:公交、出租客运场站、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施
工现场、工人生活区、易燃物品存放区、活动板房、仓库及配电设施)等人流密集场所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占堵疏散通道、停用消防设施、违章搭建彩钢板房、员工消防意识淡薄等情况;
(八)汛期安全
重点排查:公路建设项目驻地、施工驻地、场站选址、桥隧、涵洞、在建工程等防汛重点工程和重要部位,有针对性地落实度汛方案和防汛措施;临水临崖等灾害易发路段和能源运输通道等重点路段排查情况;
(九)有限空间作业
重点排查:整治企业未按规定辨识有限空间作业、未按规定建立和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未按规定配备有限空间作业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制定有限空间作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未按规定对承包作业单位进行统一协调管理等行为,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有限空间各项制度和措施,深化排查整治,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十)动火作业
重点排查:动火作业等重点环节,是否实施特殊时段严格管控;检查企业是否严格规范、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前期审批、安全教育、安全交底、个体防护、现场监护、应急准备等工作要求;是否强化动火作业的应急处置,是否做到作业前有预案、作业中有监护、应急有准备、处置科学规范,坚决整治作业方案审批不严格、风险危害辨识不全面、风险管控措施不到位、现场监护和应急措施不落实等隐患问题;督促企业抓好外包外委作业单位进场作业的安全管理,包含进场人员、设备设施及作业项目等,严控现场作业人员数量,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严格履行外包外委作业单位的动火作业的审批与现场监督。
(十一)打非治乱
进一步引深打非治违工作,时刻保持利剑高悬、重典治乱高压态势。重点排查:对擅自改变生产经营范围或以挂靠、租赁和“厂中厂”等方式开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行为,要精准打击,严肃查处;对建筑无资质施工和层层转包等问题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对因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导致发生事故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要严肃查处生产经营单位,也要严肃查处监管部门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时间步骤
(一)大排查阶段(发文之日起至7月5日)。
1.全覆盖无死角排查。各单位要梳理分析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解剖式大排查和风险辨识管控,确保查准查深、查到位。同时,严格落实常态化排查制度,做到不停顿、不断档、不留白。
2.各层次多形式排查。采取企业自查、部门专项检查、市级督查、群众监督举报等方式方法进行全面排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县级进行全面检查,市级重点抽查。要公开电话、邮箱等举报渠道,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助力隐患排查。
3.落实分级分类管理。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做到“一企一策”,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清单”,分级分类实施闭环管理,分类动态销号管理。
(二)大整治阶段(7月6日至8月5日)。
1.对症下药,分类处置。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与隐患,坚持一般问题即查即改、重大问题紧盯不放的原则,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做到持续跟踪整改到位;查出重大隐患的一律立即停工停产整顿,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责任、到人到岗,明确目标与要求,确保不安全不生产,整改到位再复产。对重大隐患限时整改不了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通过整改仍不能达到安全生产标准的,一律关闭取缔。
2.闭环管理,动态清零。对排查发现的问题与隐患,全部建立问题隐患清单、隐患整改销号台账,实行常态排查、动态清零、闭环管理。对排查出的重难点问题要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对非法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要求和“五个一批”执法措施,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大提升阶段。(8月6日至8月20日)。
1.健全各项机制。通过安全责任链延伸、差异化压实各级安全责任、打通责任梗阻等措施,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推动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与应用,健全完善隐患源头治理的长效机制,真正做到终端见效。
2.严格监管执法。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及省、市贯彻举措,对违法行为和生产安全事故严执法、重处罚,倒闭企业安全隐患治理“被转主”。同时,要创新优化监管方式,对企业主动自查隐患不处罚或轻处罚、对被动执法检查问题重处罚或顶格处罚,推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始终保持安全生产监管高压态势,做到检查必执法、执法必问责、问责必见人见事。
3.强化宣传培训。分层分类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宣传、教育,提升领导干部、企业主要负责人、车间班组长抓安全生产的能力;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五进”活动,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避险能力。
4.加强应急处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全面。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实战演练,确保关键时候拉得出、上得去、打得赢。突发情况发生后,各单位在舆情应对处置中,能够及时发声,准确回应群众关切,科学有效引导疏导。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要进一步细化行动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全力以赴开展好专项行动,确保落地见效。
(二)做好统筹协调。各单位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防风险保安全大调研、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燃气道路运输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安排部署,统筹安排,同步推进,共同落实。
(三)密切协同配合。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三管三必须”要求,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坚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信息共享、资源共用,强化市、县联系沟通,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确保步调一致、同频共振。
(四)注重建章立制。各单位要对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深入分析共性问题和重大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梳理出在法律制度、政策措施、标准规定等方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内容,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
(五)强化督查指导。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燃气道路运输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合并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对专项行动,尤其是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力戒安全监管粗枝大叶、隐患治理不严不实等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实效。
(六)及时总结上报。各单位要分别于每阶段末将本阶段工作情况报市局安委办,市局安委办负责整理上报市安委办、省厅。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2023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督导发现责任不落实、推动不力的,将通报属地党委、政府。
联 系 人:任壮壮 联系电话:18303488367
电子邮箱:llsjtjajk@163.com
附件:督查分组安排
附件
督查分组安排
综合督查组:负责对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各督导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巡回督促检查。
组长:刘瑞平
副组长:白原(联络员:13803480302)
成员:陶建强 任壮壮
车辆保障:局办公室。
第一督查组:交城县、离石区、中阳县、国道209指挥部。
组长:杨志峰
副组长:孙 涛(联络员:13834351128)
成员:郭 佳、乔建华、王云海、刘国政
车辆保障:市农村公路发展中心。
第二督查组:孝义市、交口县、石楼县、柳林东互通指挥部。
组长:闫建军
副组长:刘志勇(联络员:15034263888)
成 员:王选斌、白治国、王向阳、李吉平
车辆保障:市治超工作中心。
第三督查组:汾阳市、岚 县、兴 县、柳林县。
组长:罗爱顺
副组长:张卫华(联络员:13935801020)
李新建(联络员:13935800022)
成 员:成 宏、乔淑琪、赵 斌、周建元
车辆保障: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第四督查组:文水县、方山县、临 县、吕梁公交公司,城区各出租、网约车、共享单车等经营单位。
组长:郝四平
副组长:王晓勤(联络员:15935094488)
成员:闫文星、李志强、贾志宏、李 勇
车辆保障: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