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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3-104880 | |
发文字号:吕交建管发〔2023〕306号 |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7日 |
发文机关: | 关 键 字: |
标 题:吕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吕梁市农村公路地质灾害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成文日期:2023年10月17日 |
吕梁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对《吕梁市农村公路地质灾害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根据吕梁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地质灾害隐患专项排查的通知》(吕地灾防办〔2023〕6号)及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 关于吕梁市地质灾害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电〔2023〕1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立即开展地质灾害隐患专项排查的有关部署,深刻汲取离石区田家会街道水峪里村山体滑坡灾害教训,举一反三,严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从即日起至11月4日,
对农村公路地质灾害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组织对辖区农村公路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面细致排查,要严格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落实防灾主体责任,全面查清安全风险,摸清隐患底数,圈定重点防范区,开展排查治理。
二、立即对道路施工、工程治理等人为活动存在诱发地质灾害风险区域以及沿山道路、 沿山道路存在威胁住户、行人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或搬迁避让。
三、加强对危及农村公路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巡查、检查,负责对所管辖的道路地质灾害隐患及时进行监测、治理。
四、落实“周报告、月总结”制度,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地质灾害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要于每周四下午下班前,将本周工作情况报市交通运输局,月底前报送专项排查工作总结。
联系人:周建元 联系电话:13935888006
邮 箱:lljtzjz@126.com
吕梁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