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3-12056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6月07日 |
标 题: | 关于持续加强我市焦化、化工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工信材料函〔2022〕15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6月07日 |
吕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持续加强我市焦化、化工行业
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局:
为持续加强我市焦化与化工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认真汲取交城5.18化肥厂与运城芮城5.31化工厂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管理部门的管理责任,特提出如下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工信局要把安全生产管理和行业管理结合起来,领会落实《吕梁市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行动方案》文件精神,开展行业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将工作任务纳入年度检查计划。持续推进“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以“一防三提升”(防控重大安全风险、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升人员技能素质水平、提升信息化只能化管控水平)为着力点,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基础。同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作为管理部门重点开展涉爆粉尘、液氨制冷、危险化学品停车场、建筑施工、受(有)限空间作业等专项治理;加快推进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分级及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对生产装置、生产工艺、设备管线等方面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尤其在重点时段、重要节假日期间更要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二、强化对辖区焦化化工企业的宣传引导,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要自觉把安全意识放在第一位,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七项职责(1.组织或参与拟订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组织或参与本企业安全教育生产培训,记录安全教育生产培训情况;3.落实本企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4.组织或参与本企业应急救援演练;5.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建议;6.制止和纠正违规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7.落实本企业安全生产整改措施),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确保安全运行生产。
吕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