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市科学技术局 更新时间:2021-08-27
吕科发〔2021〕23号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各经开区: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吕梁市深化省校合作总体方案》的通知(吕办字〔2021〕19号)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省校合作共建科研平台延伸基地工作,促成我市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争取国家级、省级科研平台向吕梁市延伸,吸引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共建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工作站等创新平台。特制定了《吕梁市深化省校合作共建科研平台延伸基地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认真组织实施。
吕梁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8月27日
吕梁市深化省校合作共建科研平台延伸基地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托全国高校科研创新服务平台、高层次人才富集等优势,围绕吕梁九大产业基地发展、关键技术突破、特色产品研发等,大力支持高校在我市分设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试基地、工作站等创新平台,推动省校共建科研平台延伸基地建设,达到资源共享。
二、工作措施
(一)开展摸底调查
1.围绕我市产业布局,公开征集全市规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拟与高校在企业分设实验室、研究中心、工作站等平台的合作意愿信息,筛选高校科研平台延伸基地,梳理形成信息汇总表。实现常态化征集,动态更新调整。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
责任人:成文豪、刘祺虎、李玉祥
责任科室:市科技局高新科、市工信局技术创新科、市教育局教育科
责任人:刘爱华、贺小金、王拖唤
完成时限:2021年7-9月,长期坚持
2.与高校联络沟通,根据我市企业技术创新需求信息,收集与企业业务相关联的高校平台建设情况,筛选出有合作意愿高校,梳理形成信息汇总表。实现常态化征集,动态更新调整。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
责任人:成文豪、李玉祥
责任科室:市科技局成果科、市教育局教育科
责任人:李耀霞、王拖唤
完成时限:2021年7-9月,长期坚持
(二)进行供需对接
1.积极对接高校平台建设信息,引入高校及其人才团队在我市企业建设实验室、研究中心、工作站等创新平台。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
责任人:成文豪、李玉祥
责任科室:市科技局成果科、市教育局教育科
责任人:李耀霞、王拖唤
完成时限:2021年8-10月,长期坚持
2.择优选出有一定平台基地建设基础的企业,组织“专场推介”、“一对一洽谈”等多种对接方式与高校开展对接洽谈、确认合作情况、推进合作事宜。对已建立校企合作关系的企业,进一步推动双方深度合作,推进具体合作事项。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各经开区、各县市区
责任人:成文豪、刘祺虎、李玉祥
责任科室:市科技局高新科、市科技局成果科、市科技局农社科、市工信局技术创新科、市教育局教育科
责任人:任小宾、李耀霞、冯星、贺小金、王拖唤、各经开区负责人、各县市区教科局负责人
完成时限:2021年8-10月,长期坚持
(三)统一举办签约活动
积极组织督促有合作意向的双方建立初步合作框架协议,组织签约挂牌等活动。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市区
责任人:成文豪
责任科室:市科技局成果科、各县市区教科局
责任人:李耀霞、各县市区教科局负责人
完成时限:2021年9-11月,长期坚持
(四)启动项目合作
双方在初步合作协议前提下,进一步明确合作的具体目标、方向以及预期达成的效果,并就合作项目的总体思路和实施路径进行研讨,建设科研平台延伸基地,并开展科研活动。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各县市区
责任人:成文豪、李玉祥、刘祺虎
责任科室:市科技局成果科、市教育局教育科、市工信局技术创新科、各县市区教科局
责任人:李耀霞、王拖唤、贺小金、各县市区教科局负责人
完成时限:2021年9-11月,长期坚持
(五)打造科研平台示范点
对省校合作中科研成效显著且取得较大影响力的科研平台延伸基地予以大力支持,将其打造成科研平台示范点,发挥平台的示范、引领作用。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市区
责任人:成文豪
责任科室:市科技局成果科、各县市区教科局
责任人:李耀霞、各县市区教科局负责人
完成时限:3—5年,长期坚持
(六)积极跟踪服务
1.对合作共建的高校科研平台延伸基地,建立常态化跟踪服务联络机制,在平台建设、场地供给、科技计划立项、资金扶持、培育高企建设等方面做好服务。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各开发区、各县市区
责任人:成文豪、杜建军、李超群、刘祺虎
责任科室:市科技局成果科、市财政局科教文化科、市发改委科教科、市工信局技术创新科
责任人:李耀霞、李通乾、肖盼、贺小金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及时落实兑现扶持政策。对高校在我市设立科研平台及与企业合办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予以经费支持;对高校及其人才团队在我市建设科研平台延伸基地给予场地支持。鼓励高校及其人才团队积极参与我市重大科技攻关,对申报市级科技攻关项目的择优予以立项支持,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开发区、各县市区
责任人:成文豪、杜建军
责任科室:市科技局成果科、市财政局科教文化科
责任人:李耀霞、李通乾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高效推进
市科技局成立工作专班,组织开展高校科研平台延伸基地建设工作,各负责人牵头各项任务,各小组按责任分工,主动对接,积极协调,形成良好的互助机制,稳步推进,通力合作,共同推进高校科研平台延伸基地建设。
2. 落实优惠政策,支持基地建设
积极支持科研平台延伸基地开展技术研发、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对符合我市各类平台认定条件的,认定为市级相应创新平台,并视基地建设情况推荐申报省级以上科研创新平台,同时根据《山西省“一事一议”支持人才发展实施办法》、《山西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吕梁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等政策给予经费支持,吸引其他高校在我市设立科研分平台与企业合办研发机构等。
3. 充分利用媒体,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型媒体,开展政策解答、推送需求信息,全方位宣传报道高校科研平台延伸基地建设的先进典型;召开招才引智对接会,为企业与高校的合作搭建平台,助力高校科研平台延伸基地建设。
加大与省内外高校技术合作,为行业发展、企业壮大提供科技成果、技术开发、合作转让、咨询服务等有效创新供给。
附件 1.吕梁市深化省校合作共建科研平台延伸基地工作专班
2.2021年科研平台延伸基地建设任务清单
附件1:吕梁市深化省校合作共建科研平台延伸基地工作专班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各经开区: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吕梁市深化省校合作总体方案》的通知(吕办字〔2021〕19号)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省校合作共建科研平台延伸基地,现决定成立深化省校合作共建科研平台延伸基地工作专班,具体如下:
组 长:王小明 市科技局局长
副组长:杨汉森 市委编办副主任
李超群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改委副主任
李玉祥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县级督学
成文豪 市科技局副局长
刘祺虎 市工信局副局长
杜建军 市财政局副局长
石凤鸣 市商务局副局长
宋永瑞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薛志强 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赵蓓蕾 市委编办监督科科长
肖 盼 市发改委科教科科长
王拖唤 市教育局教育科科长
贺小金 市工信局技术创新科科长
吕浩江 吕梁市开发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田锡发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运用保护科科长
杨理容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主任
贺 聪 市经开区人力资源局局长
冯 星 市科技局农社科负责人
李通乾 市财政局科教文化科科员
联络员:李耀霞 市科技局成果科副研究员
联系方式:15935094486
附件2:2021年科研平台延伸基地建设任务清单
建设目标 | 工作举措及时间节点 | 牵头单位 | 牵头领导 | 责任领导领导 | 责任科室 责任人 | 备注 |
依托全国高校科研创新服务平台,高层次人才富集等优势,围绕吕梁九大产业基地发展、关键技术突破、特色产品研发等,结合吕梁实际,大力支持高校在我市分设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试基地、工作站等创新平台,推动省校共建科研平台延伸基地建设,达到资源共享。 | 2021年7-9月摸底调查:征集梳理市内企业与高校共建科研平台延伸基地需求信息、了解高校科研平台信息。 2021年8-10月供需对接:推动高校与企业对接,明确合作意向。 2021年11月底签约挂牌:争取完成2家企业与高校开展合作,予以签约挂牌。 2021年9-11月启动项目合作:推动签约双方开展科研活动,并力争年底前再完成1-2家合作共建平台延伸基地。 长期支持阶段:对合作共建的高校科研平台延伸基地,建立常态化跟踪服务联络机制,在平台建设、场地供给、科技计划立项、资金扶持、培育高企建设等方面做好服务。 | 市科技局 | 王小明 | 成文豪 (科技局) 刘祺虎 (工信局) 李玉祥 (教育局) 杜建军 (财政局) 李超群 (发改委) | 任小宾、李耀霞、冯星 (科技局) 贺小金 (工信局) 王拖唤 (教育局) 李通乾 (财政局) 肖盼 (发改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