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4-50219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科学技术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2月28日 |
标 题: | 吕梁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印发《全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拆牌、破网、清通道”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科发〔2024〕2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7月05日 |
各县(市、区)教科局、科技创新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
根据《吕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拆牌、破网、清通道”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全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要深刻吸取离石区永聚煤业“11.16”重大火灾事故、河南省南阳市“1.19”重大火灾事故和江西省新余市“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影响消防安全的“广告牌、防盗网、消防通道不畅”等问题,确保全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应急设施设备完善,安全运行。现将《全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拆牌、破网、清通道”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吕梁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2月28日
全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拆牌、破网、清通道”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深刻汲取离石区永聚煤业“11·16”重大火灾事故、河南省南阳市“1·19”重大火灾事故和江西省新余市“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彻底整治全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消防隐患,防范和遏制各类火灾事故。按照市安委会专项行动工作要求,从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拆牌、破网、清通道”专项行动,全面整治影响消防安全的广告牌、防盗网、消防通道不畅等问题,不断提升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意识,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重点整治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在门窗上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消防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临时彩钢板房等障碍物;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等问题。切实消除火灾风险隐患,压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火灾防范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责任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和吕梁市“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一)市科技局要发挥行业指导协调作用,牵头组织以我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为重点的“拆牌、破网、清通道”专项行动,安排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切实开展专项行动。
(二)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坚决落实属地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责任,坚决扛起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主管部门职责,聚焦“拆牌、破网、清通道”专项行动,对违规设置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临时彩钢板房等障碍物,占用、堵塞、封闭、拆除影响逃生和消防车通道等灭火救援的问题开展全面集中排查整治,对影响消防安全的隐患存在异议的,移交消防救援部门进行认定。
要定期开展消防检查,组织、指导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整治消防隐患。对拒不配合拆除的要向社区、相关执法部门报告。
(三)全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行政负责人要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严禁遮挡、锁闭安全出口,严禁堵塞、占用疏散通道、消防车道。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影响消防安全的广告牌、防盗网、消防通道不畅等问题,确保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28日前)。市科技局召开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拆牌、破网、清通道”专项行动。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要迅速行动,成立专项工作队伍,制定工作方案,部署专项行动,向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发布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公告,形成攻坚声势。
(二)排查整治阶段(2月28日-3月20日)。根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全面开展专项行动,按照“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的要求,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梳理排查整治重点对象,形成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清单,制定整改计划。对排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整治,一盯到底。
(三)攻坚克难阶段(3月21日-3月31日)。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要适时开展“回头看”,对一些历史遗留、鉴定困难、整改难度大的问题,通过部门协调、会商研究、联合执法等方式,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专项行动结束后转入长效管理阶段。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凡违规设置广告牌、铁栅栏、防盗窗、彩钢板房等障碍物影响疏散逃生、灭火救援的,坚决予以制止、拆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拆牌、破网、清通道”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永胜 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成文豪 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各县(市、区)科技部门负责人
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外国专家服务与国际合作科,负责统筹协调专项行动有关工作,及时掌握各县(市、区)督导工作进度。办公室主任由王锦荣担任。
(二)注重宣传引导。加强消防安全典型事故案例警示和逃生技能科普宣传,切实提高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意识。坚持“逢查必宣”,推动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行政负责人、从业人员熟悉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开展常态化、针对性的消防安全知识和应急能力培训演练,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应急逃生技能。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公布“拆牌、破网、清通道”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鼓励家长积极参与专项行动。
(三)推动工作落实。按照行业引领、部门参与、政府兜底的要求,坚持原则性、灵活性相统一,从实际出发,对需要整治的广告设施、店招标牌、防盗网(窗)或铁栅栏等障碍物,能够改造的,督促积极改造,无法改造的坚决予以拆除,确保通道畅通。各县(市、区)科技部门要按照《全市“拆牌、破网、清通道”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对属地科技类校外校训机构每周进行安全检查,并于每周四报送《专项行动排查表》。在专项行动结束后也要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严防发生安全事故。市科技局将不定期抽查各县(市、区)科技类培训机构安全情况。
(四)严格监督问责。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将整治行动纳入日常隐患排查整治内容,督促属地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严格按照要求闭环整改隐患。对已完成整改的单位每月复查一次,防止隐患“死灰复燃”;对存在违法行为的机构和个人,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现行动迟缓、工作敷衍、发现问题不处理、不及时的,通报批评、督办整改,问题严重的严肃问责追责。
联系人:吴方思高海峰18035889119
报送邮箱:llswgzjj@163.com
附件:吕梁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拆牌、破网、清通道”专项行动排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