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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2-55201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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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吕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单位预算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2022年06月20日

吕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 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预算报表 

一、吕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吕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吕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吕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吕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吕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吕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吕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吕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吕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吕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 绩效目标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 其他说明 

(一) 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二) 其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法规,拟订我市相关政策、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组织起草退役军人管理的相关政策。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组织实施国家、省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的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市退役军人特殊保障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开展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申报拟列入全国、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审核拟列入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督促有关单位、部门解决退役军人相关事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十一)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配合部队完成退役军人其他相关工作。

(十一)职能转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提高政治站位,协调各方力量更好地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从吕梁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困稳定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政务督办、政务公开及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党群等工作。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和权益维护科。组织起草退役军人管理保障的相关政策,承担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拟订全市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拟订退役军人解困和稳定政策,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三)安置科。拟订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中央、省垂管驻吕和市直等相关单位计划安置和计划外选调工作。拟定全市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安置政策和年度安置计划,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承担市直单位的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安置工作。 

(四)拥军优抚科。承担协调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指导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结合国家、省相关政策拟订全市优待、抚恤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国家、省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建立动态增长机制。承担退役军人伤残评定及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拟定全市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指导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承担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就业创业科。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军休服务和褒扬纪念科。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军休保障单位。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承担全市烈士评定工作,指导开展烈士公祭等英雄烈士纪念活动。负责退役军人事务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七)吕梁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为市局所属事业单位,财务、人事不独立,公益一类,副处级建制。负责指导县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业务。协助做好市级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工作,配合基层党组织做好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工作;协助做好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协助做好政策解答、权益咨询、心理疏导、法律律服务和退役军人舆情收集、引导等工作。组织当地退役军人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分析全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形势,搜集和发布用工需求,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和帮扶、项目推荐和职业介绍等服务,承办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招聘会、推介会等。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全市生活存在特殊困难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情况,多渠道筹措资金,协助做好针对性帮扶援助工作。.协助做好军属、烈属、伤病残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全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和报送等工作。统筹利用大数据,及时向行政部门反馈信息,提供决策参考。完成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人员编制情况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编制18人。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6正2副。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服务中心核定财政拨款编制21名。设主任1名(副处级),副主任2名(正科级)。内设机构设科级领导职数5正3副。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预算报表

一、吕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吕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吕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吕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吕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吕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吕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吕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吕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吕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吕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吕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预算收入1507.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507.9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吕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预算支出1507.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9.69万元,项目支出1018.25万元。

较2021年相比,增加6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与2021年相比增加69.78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从2022年开始发放基础性绩效工作。项目支出与2021年相比减少8.18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其他运转类项目,新增涉军信访工作经费50万元、双拥模范城创建经费20万元、就业创业服务经费5万元,退役军人工作经费增加6.65万,共计新增80万元;减少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资金20万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经费10万元、、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减少20万元、优抚对象生活补助经费减少27.16万元、其他运转类项目按10%比例核减22.15万元,共计减少104.16万元。

吕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4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2、2022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4、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变化。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56.88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了3.68万元,原因是:新增涉军信访工作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吕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总额72.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2.61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吕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涉及绩效管理的项目共2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18.2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同时,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都已设定绩效目标,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随同预算上报,待项目完成后再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2、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批复文件精神,吕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涉及预算绩效的项目有: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优抚对象补助经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符合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车辆情况:吕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车改革后车辆编制数为2辆(其中行政单位2辆,事业单位0辆),车辆实有数2辆(其中行政单位2辆,事业单位0辆)。

七、其他说明

(一) 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本单位没有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其他

本单位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国家机关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情况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六、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十、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十一、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tar.g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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